【路權】只是馬路使用的一個規範,法律並沒有真的把馬路的權利交給你,【路權】是優先權加上禮貌與常識,並不是說馬路是你的,所以不能堅持路權就是你對馬路有主宰的權力,如果另外的一位駕駛沒做到應讓路給你的動作,就先讓算了,國罵三字經隨你攪,你的動作減少了一件車禍,自己也能保持心情愉快,【應注意而未注意】是有它的背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