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bryant wrote:吃飽太閒+1,五分必須奉上!請笑納。
速度是沒辦法檢舉的...(恕刪)
個人積分:167分
文章編號:67892508
李花米 wrote:
自己安份守法就好!
為什麼總想著要檢舉別人呢?
我們國家有執法的警察人員
那些違規者⋯⋯總有一天會被警察抓的
台灣的檢舉達人似乎已經到了一種亂象的地步了…
是台灣的違規達人亂到警察加上檢舉人 抓也抓不完的亂象了........
很多安份守法的人 也會被違規達人害到(併排停車亂開車門 違停路邊造成後方機車或汽車閃避發生意外 危險駕駛發生嚴重碰撞等) 甚至喪失生命
等警察抓就好?
更何況 交通違規檢舉 沒有獎金 沒有獎金 沒有獎金
純粹做功德(當然我不是指少數走火入魔的檢舉人)
如果都靠警察 發生意外時 一定一堆人說為什麼警察不抓 檢舉達人不檢舉
回到開頭 是台灣交通法治觀念低落 違規人數 遠遠大於 警察加上檢舉人
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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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警察⋯⋯搞快一點,好多人超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