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 岡山分局表示,摩托車騎在禁行機車 = 妨礙四輪汽車通行 = 罰1萬2

不是我要引戰

南部地區沒有駕駛道德的駕駛人真的非常地多

各位開車的+騎車的應該都有遇到

沒多久前朋友才剛在台南市區遇到一個連續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的汽車駕駛

結果.....
影片在這


不過因為不會使用線上檢舉
所以並沒有舉發給轄區交通隊

他說交通隊如果有需要的話可以自行拿去當肇事證據


影片中那種路況,以小弟騎車的個性,在台北市區,又是停最前面,綠燈一起步...早就不知道【胚】到哪個路口去了...
在mobile 01,說些無關痛癢的話就行了, 咱不能不留個心眼,以免禍從口出....
被逼車剛好而已

兩個都被罰一萬二剛好而已

騎那什麼樣子想玩人,被人玩還被罰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親愛的網友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本分局非常重視:
一、經檢視民眾提供之行車紀錄器影像,本案普通重機車確實違規行駛於禁行機車道(影像有清楚錄到地面上噴有禁行機車字體)影響自小客車之行駛權利

衛星加濃 wrote:
台南這種路段
外線會被停滿騎車,剩下禁行機車的內線讓機車騎..難以避免
連警察都不太管了

警察的心態啊...

機車騎到內側,叫做影響汽車權利
汽車佔用外側,叫做微罪不舉、我有裁量權

wetty wrote:
警察的心態啊......(恕刪)


真的滿悲哀的~

看來最近我要再加強檢舉的力道!

昨天買晚餐,才打110叫警察來取締違停在機慢車優先道,結果10幾分鐘才來,也沒開單.....

所幸我打電話之前都有先隔三分鐘拍照了
"普通"重型機車騎在"禁行機車"的車道上還敢靠么什麼四輪嘴臉~~
先是想搞四輪的,收單之後還想上網搞四輪跟兩輪的對立~~
自己技術不好還想上來戰四輪跟兩輪,拜託不要越級打怪好嗎~~
要刮別人鬍子前,麻煩先把自己的刮乾淨~~

網路上的酸民很多~~
長眼不帶腦的有,不長眼也不帶腦的也一堆~~
但還是有眼睛看的見腦袋能思考的人~~
下次要發這麼LOW的文來引戰前,麻煩先思考一下~~

mikeshie wrote:
我平常都是開車,常...(恕刪)



危險在哪?車速分流你了解嗎?

除了台灣以外任何國家
都是以速度來判別應騎乘或開車的車道
各國都好好的
就台灣只要機車騎內車道就會變成危險?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真的滿悲哀的~看來...(恕刪)


辛苦你了,這樣效率不高


我都打電話檢舉 機車停 騎樓、人行道、巷子紅線的。

這效率比較高一次來就可以開10~30張罰單

機車是違規數量最大宗的交通工具,這樣檢舉的cp值比較高

笨小龔 wrote:
'普通'重型機車騎...(恕刪)




你看過汽車開在機車專用道嗎?
那時候機車就要拼命逼車加按喇叭來讓汽車害怕?
不是吧?

禁行機車本就是一個錯誤政策,速度分流才是正確交通方式
2台車都罰..怎能不給警察點個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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