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rasmart wrote:去年106年7月剛牽...(恕刪) 都開到X5了…社會經驗呢???車禍當下應該立即call一個(或以上)男的到場讓對方知道米漿不是好惹的上法院沒那麼可怕啦法官相同案子看多了膝蓋想也知道驗傷單是硬開出來的脖子扭到了不起判1個月再易科罰金再嗆對方寧願繳給國庫也不要賠給他對方要獅子大開口就讓他吃鱉他在幻想他開的是凱燕或macan吧還是山寨保時捷的維修費已經與正廠同步了
verasmart wrote:去年106年7月剛牽...(恕刪) 有保險就不用怕。第一次遇到開車的,還學人家告傷害的。建議你多和你的保險業務員討論一下。該怎麼做。不懂的話,也可以請教賣你車的業務。先以車損來看。你買新車(尤其進口豪華車),我相信該保的保險都有保吧。不論肇事責任比例如何,不論有沒有行車記錄器。你的車損都能處理的,就算你肇事責任大,要賠對方車損,你的第三責任險也能應付。根本不用擔心。我覺得對方反而應該擔心。沒有保險又要負擔部份或全部的維修費用。所謂的受傷,只是先發制人吧。但是有牽扯到受傷,請慎重處理。保險公司只能保你民事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