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gko1688 wrote:
不過價格應該還是可以跟你朋友談一下,他少拿一點...(恕刪)

呵呵,真正的朋友更應該算清楚一點,該還給人的一點都不能少,一起吃個飯跟請你吃飯是兩回事.
討價還價後朋友應該也當不成了,這跟計不計較沒關係是做人原則.

蔡阿勇 wrote:
由於我跟朋友借車,...(恕刪)

絕對不能借車、借錢給"好朋友",要不然出事了連朋友也沒了。
蔡阿勇 wrote:
由於我跟朋友借車,當...(恕刪)

其實這個在我25年前剛退伍時也發生過一次,只是我是借車的人,當下我的車剛買7-8個月,然後就發生事故了,當時我的車有保險,所以用保險維修,然後他賠償我20萬當折舊!我就直接脫手再買一台新車!
其實怎麼樣都不划算,最後真的連朋友都做不成,若我不用保險維修,修車費用得他全額負擔,且還要賠償折舊損失,而我只是覺得個退一步,否則僵持不下也不是辦法!
我是建議您就照他的意思處理,然後再直接脫手,也不用付維修費用,然而買與賣之間的金額就當成維修與紅包的費用就好,這樣至少彼此友誼或許還能存在,也將雙方的損失降到最低!以上是我親身經歷的感想!
但從那次之後,我的車誰也不借,我都會跟朋友說,為了友誼長存,建議您去租車!而我也不跟別人開口借車!
跟您分享!希望能幫助到您!祝您能順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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