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yne1739 wrote:嚴重超速、連續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未打方向燈⋯...(恕刪) 嚴重超速? 速度是多少 80 100 120 150?連續變換車道? 前面有龜車 不能變嗎? 變完前面又是烏龜車 不能切嗎?難道要一直跟在後面??未保持安全距離 請問你的定義是幾個車身?? 基本上1.5個車身就夠了未打方向燈 這不是找死的行為嗎?? 沒打 誰知道你要往哪邊 這不是飆車很基本的行為嗎?那我問你一個問題,如果在高速公路 你開在中線道 外線道的人速度比你還快 但前面有沙石車 或大車可是你的車子的距離快接近大車了,請問你會對開在你旁邊外線車道的人會怎麼做??
wpd00 wrote:我只能說 不要盲目的飆車 都是好的要飆可以 該注意還是要注意 而不要害了別人的家庭 盲目是指 閉著睛?矇眼?你自己都說了: 該注意還是要注意 而不要害了別人的家庭你的反應好不代表別人反應也好阿,開車樣扭來扭去,亂切,萬一臨車駕駛容易緊張,方向盤打死翻車算誰的?算不算害到別人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