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車體+第三人+超額都還是保下去就對了!!這句話講的太貼切了!!因為我自己之前也有很切身的經歷, 後來我就學乖了!不然每天追的肇事者討錢,很浪費時間!這年頭無賴很多,賠錢的跟你兩手一攤喊沒錢,你也真的對他沒法度!jjspeaking wrote:略過?好像不適當吧...(恕刪)
Miller666 wrote:請問大家,之前在台...(恕刪) 先跑調解(記得要連交通與時間損失一起提,但我想是談不成了),談不成接著可轉法院提告毀損與侵權(記得要再加上送法院的相關支出);法官看到有調解不成就不會再轉回調解了然後申請簡易判決,拿到判決書後申請強置執行。以上完成大概年中了吧!話說自己要是有車體險只要打電話叫保險公司出險代位求償就好了,簡單多了!
之前我在外車道被一個從內車道要右轉進巷子的撞到當時對方認為他是前車 我是後車 認為是我的錯他車子傷的比我重 所以做筆錄時把甚麼沒傷到的輪圈 底盤都算進去我的車也牽去原廠待修隔天我方保險打來說 對方保險過期沒續保後來也從原廠牽到外廠修3萬多 也是自己付遇到這種無賴還是別浪費時間跟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