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nblood wrote:
撞到後對方立刻衝過來用手重擊我的擋風玻璃叫我下車
(本來他打完第一下後還想再拿安全帽打第二下,被他女兒攔住)
事後我才發現玻璃裂了,但行車記錄器有清楚拍到。(恕刪)
澄清一下,打破玻璃是故意行為造成的,這是刑法上的毀損,不是什麼民事賠償....
跟撞傷人,只要有受傷就是刑法上的過失傷害,不是什麼小腫就不算是一樣的道理
就看對方要求合不合理,要求太高保險公司也不會照單全收,樓主不自己掏腰包當然就是一個過失傷害。
但別忘了,這時候對方的毀損就可以拿出來制衡了,希望可以圓滿處理落幕,上法院都是最後的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