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當下在高速公路上就該報案了!
chang4432 wrote:
報案約談對方後,應該會朝私下和解方向走。

警方只能開他有違規的罰單, 那也是他要去繳錢給國家的, 國家不會分錢給你...

chang4432 wrote:
但因為我車子除左方後照鏡被碰撞及我虛警一場外。我沒有什麼損失。
...
那麼我能求償什麼?該求償多少? ...(恕刪)

虛警一場, 沒有什麼損失... 表示 後照鏡 也沒壞...

那你要拿什麼單據 去跟對方索賠?

打民事 你要能提出証明去說服 法官 你到底損失多錢, 才有辨法判 對方應該要賠你 多少.

還是你只想告爽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mHIS98tFdA
chang4432 wrote:
看了留言我才發現我敍...(恕刪)


記憶卡有讀取寫入的壽命~~~有時還是取出檢查看看!!!
壞了~~紀錄器還是正常讀取~~~到電腦上就讀不出了!!
如果你是剛出廠的新車 就去報案 賭看看 誰對誰錯

如果贏了 可以求償後照鏡維修費 其他就別想了

如果是舊車 就算了吧

別想太多了 刮傷後照鏡 舊車沒多少錢可以要求的
chang4432 wrote:
剛去查看行車記錄器了。才發現行車記錄器裝了2年多,都沒檢查。

記憶卡壞了。所以沒影像檔。...(恕刪)


聰明~~~這樣就對了!!!

先去警局報案!!!地點,發生經過...等!!!
lukeforce1975 wrote:
我認為當下在高速公路...(恕刪)


正確!!!

你不報案,對方報案 ~~~~~ 你就是肇事逃逸了!!!


右方向鏡撞到左方向鏡~~~~這樣的撞擊,肯定是有一方不肯讓車!!!

況且撞擊完...對方車應該就在你前面...塞車ing 不是嗎?



樓主 要不要重新先打個草稿再po上來? 因為你的文章很多矛盾!!!!
突然想起很多年 , 在建國高架的一段事故

有一次我在建國北路高架上

被後面一部車追撞


當時我開吉星 , 後面有加裝保桿

撞擊後 , 對方車頭冒煙 , 頭燈破

應該是水箱破掉

我的車 , 看起來是沒事


因為建國北路的車流很大

我詢問對方我車沒事 , 不索賠

要等警察來嗎?

肇事車說要自己處理 ,我就開走了

當年 , 是還沒有行車記錄器的年代
escudolin wrote:
突然想起很多年 , ...(恕刪)


沒錯,超懷念以前時代,沒這麼多對立!

前方卡車突然煞車,一頭撞上去,卡車司機緊張的跑過來問"人有沒有事"?
我跟他說"沒事沒事,你先走吧",司機一臉狐疑?
你的引擎蓋整個翹起來了還說沒事,再三確認才趕快開車離開。

去淡水路上因為塞車一台接著一台,突然後方碰一聲被撞了,雙方下車一看都還好
我說"跟太近來不及吧",對方連連說"對不起",我說"還好保險桿夠硬",後來對方給我$1000要我去洗車。

去南庄道路狹窄,我已經靠到最邊邊了,這女駕駛從我的前門一直掃到我的車尾
她說她有保險,我們就彼此留下聯絡電話,她的保險公司幫我修兩個車門及車尾
但她說保險公司不修她的部分,我就幫她找了認識修車廠幫她(幫她省下原廠維修1/2的錢)
彼此都很愉快!

這種例子太多了,無法一一敘述,感覺還是以前較有"人情味"!!!

誰也不願意發生事故,發生事情當下其實雙方都知道"自己問題在哪?"
只是現今社會沒有一個人願意和氣解決
對的一方覺得"能撈就撈越多越好"
錯的一方覺得"能賴就賴能閃就閃"
唉~
車禍當下必須有人員受傷或死亡才符合「肇事逃逸」
只有車輛受損而跑掉....不算是肇事逃逸
看了大家的回覆,好像每個人都懂一樣,忍不住再出來講幾句

下班時間車水馬龍一台接一台,有台白色小客車緊咬我尾巴左晃右閃,連騎機車的都在防他,到紅綠燈我急點一下煞車,他撞上我尾巴。
我問他你是怎麼開的? 他一副很屌的樣子,我說'要不要叫警察",他說"隨你",因為當下我也沒想要他賠(兩車都不"美"),只是想給他個警惕且當下真的車很多,我說沒事就走吧!
上車後想想現在太多"惡人先告狀"的,就順道繞至交通隊想備個案...
注意以下

警察說你們兩個"都已離開現場",你是要我替你"背書"嗎?...怎麼可能!!!
最後一位巡佐說,要不然你留下車號、身分證字號、電話,他若有來報案,我再請你過來...

結論
若要告人肇逃"必須留在現場"等警察到場才是正解!!!
若有人受傷,先電救護車將人先就醫,餘人車留在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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