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9日補充:花3000塊的鑑定報告出來了、但看不懂肇責比例......麻煩懂的大大請解析一下.......謝謝一、駕駛營業小客車,迴轉未注意來往車輛,為肇事原因。二、駕駛普通重型機車,無號誌路口,未注意車前狀況,未減速慢行,煞車失控摔倒,同為肇事原因。
sas1 wrote:2020年3月9日補(恕刪) 這是初判表的現場圖,依據雙方自訴和現場測量的結果,不是鑑定報告要鑑定是要花3000向事故地點的車鑑會提出申請拿三聯單去事故地的公所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可以請警方轉送)會掛號通知調解日期,準備好你要求償的內容去跟對方談2次調解不成立(無法達成和解共識)就可以請他們轉送地檢署提告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過失傷害追訴期只有6個月,不要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