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這樣的肇事責任比例合理嘛?

sas1 wrote:
我在9月18日發生車(恕刪)


看起來就是想停牆邊載客或下車,懶得從前面迴轉
咬死他逆向
幹嘛聽對方車險的??對方當然以自己有利的來說
2020年3月9日補充:

花3000塊的鑑定報告出來了、但看不懂肇責比例......麻煩懂的大大請解析一下.......謝謝

一、駕駛營業小客車,迴轉未注意來往車輛,為肇事原因。
二、駕駛普通重型機車,無號誌路口,未注意車前狀況,未減速慢行,煞車失控摔倒,同為肇事原因。
sas1 wrote:
2020年3月9日補(恕刪)

這是初判表的現場圖,依據雙方自訴和現場測量的結果,不是鑑定報告
要鑑定是要花3000向事故地點的車鑑會提出申請
拿三聯單去事故地的公所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可以請警方轉送)
會掛號通知調解日期,準備好你要求償的內容去跟對方談
2次調解不成立(無法達成和解共識)就可以請他們轉送地檢署提告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
過失傷害追訴期只有6個月,不要拖延
leoliou wrote:
這是初判表的現場圖,(恕刪)


我有花3000塊去鑑定委員會鑑定.........報告還沒寄到我家、這是我在鑑定委員會官網查的鑑定結果
sas1 wrote:
鑑定報告出來了、但看不懂肇責比例(恕刪)

機車30%、計程車70%
猜的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sas1 wrote:
2020年3月9日補(恕刪)

同為肇事原因就是雙方5:5
你沒受傷嗎?有的話基本上就你贏了
sas1 wrote:
我有花3000塊去鑑(恕刪)

所以逆向部分沒成立?
leoliou wrote:
所以逆向部分沒成立?(恕刪)


對啊逆向的部分沒成立.....這我也覺的很奇怪.......
這3000塊花的好像沒什麼意義.......跟初判一樣
sas1 wrote:
對啊逆向的部分沒成立(恕刪)

你自己要舉證啊
對方當然不會承認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