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車持續閃爍方向燈,要以哪一條來檢舉?

交通法規應該是要有明確的條文解釋和罰則,裁罰才會生效
反面解釋的內容沒明確入條文,應該沒有任何裁罰效果吧
喬治奇摩 wrote:
你在車庫,又不是在道(恕刪)

交通規則裏有一條"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應開亮頭燈。"
照你的反面解釋,除了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之外就不準開頭燈是吧? 所以一堆白天是現良好開頭燈的車子都該取締?
喬治奇摩 wrote:
哈 ....樓主前面(恕刪)

那我停在路邊靜止不動時測試方向燈請家人幫我看也違規了?
White bear wrote:
交通規則裏有一條"遇...(恕刪)


開頭燈的規定不是只有你講的狀況,同條(道路交通規則第109條)還有一些狀況都要開,在同規則的80-2與83-2都開頭燈的規定,以及新車的車輛安全檢測基準規定有晝行燈的規定。
當然反面解釋的結果是不是這些條件就不應開頭燈,只是裁罰權在警察,如果他們覺得不會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困擾或危害,自然不會舉發。
喬治奇摩 wrote:
開頭燈的規定不是只有(恕刪)

所以,你的意思是除了規定狀況外不準開頭燈? 否則會違規被罰? 喵的勒,那天色多黑我才能開頭燈? 天太亮開了會被罰,太黑才開也會被罰,你說一下照度多少以下時我才可以開頭燈? 照度計去哪買呀? 裁罰權在警察? 這太人治了吧? 沒有一個客觀的標準,民眾要怎麼遵循?
確實會看到這種"忘記"取消方向燈的駕駛,讓人懷疑它的車不會一直達達響嗎?還是它的方向燈是無聲的(選配)?除了看了討厭,不知道它是否要移動外,應該無法可罰
喬治奇摩 wrote:
開頭燈的規定不是只有(恕刪)

再來一個,法律規定,夫妻間有同居的義務,所以照你的反面解釋,不是夫妻就不準同居,不是夫妻同居就犯法,哇,這可多了
喬治奇摩 wrote:
「轉彎或變換車道必須使用方向燈」的反面解釋就是「未轉彎或變換車道不得使用方向燈」。



不對,不對喔。
「轉彎或變換車道必須使用方向燈」的等價敘述(您說的反面解釋)是「沒用使用方向燈表示沒要轉彎或變換車道」

至於「使用方向燈」時,是不是一定要轉彎或變換車道,法律沒有限制,法律沒有限制的行為就是不違法。
車子開門
四個角落的方向燈會閃三下
是不是違規?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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