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皮皮 wrote:
今天看到3組屁孩不但(恕刪)
有一次在一個迴轉道等紅燈。
我前面有一台車,和我一起等。
我看著秒數,已經開始10秒倒數了,前車就左轉彎,我補上他的位置,就按了一下行車紀錄器。
那台車也是從90秒開始陪我等,就差10秒。
違規紅燈左轉,當然已開單。
另外再說一個例子,也是已開單的例子。
我不會隨便檢舉有車子在行駛的狀況下,左轉車道直行。
不過有種例子是例外。
就是該車本來是在直行車道,可是當左轉車道變紅燈了,該車就方向燈一打,切到左轉車道直行。
把前面幾台依序依規定行駛的車當笨蛋。我覺得這是插隊行為,而且通常車道設計,左轉車道會比較內縮,他由左轉車道直行,就有可能會和依規定守法直行車道發生擦撞。因為直行車會以為牠是要左轉。
前幾天檢舉一台車,已收到告發通知。
違規類別:違規轉彎之處罰(48條)
違反法條:第48條第1項第07款
600元,我想這個對拓海來說,應該是小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