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高手!您好棒棒真閒阿~

星芒Blue wrote:
嗨~各位大大好行駛在(恕刪)


一般來說除了有特別狀況額外再標外。
山區道路的速限大都是40
https://www.bote.gov.taipei/cp.aspx?n=471C0AA3AAD97ADB

29的車速,如果真的是邊開車邊賞花。那真的是
自私
星芒Blue wrote:
嗨~各位大大好行駛在(恕刪)


你就整路按喇叭就好了啊....lol
eeone2019 wrote:
嫌太慢就檢舉啊(恕刪)


有點好奇,車速你會怎麼檢舉。
該不會用行車紀錄器上的數值吧 XD
我知道有些人是故意開慢來釣魚的,所以我開山路遇到這種慢吞吞的都會耐心跟,就是怕發生這種鳥事XDDD,當作上一課嘍!雙黃線不得跨越!
白天是student,晚上是American Club Security Guard
星芒Blue wrote:
您GPS都記錄29KM/H,我也沒閃大燈、按喇叭,打了方向燈超車,還好意思檢舉我啊...

請問各位大大 遇到龜車只能跟他一起龜嗎? 有沒有什麼有效對應方式呢?(恕刪)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

所以依法,超車前,你是應該先按喇叭、閃大燈,然後再超車的
(但是要在可以超車的路段,但是可能被視為挑釁,所以有人稱為這第三項叫做「討打條款」)

你下次可以檢舉看看對方違反第四項規定(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未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
不過我沒聽過有誰因為違反這一條被開罰過,如果檢舉成功,拜託PO上來大家看看
歡迎光臨我的網站  行動最愛網 http://i-favorites.net
省的油錢都跑到政府的口袋了
會在山路開這麼慢的

要嘛很姬芭

不然就技術超級爛(不會開你上山是去找死逆)

開29檢舉人家跨雙黃線的

那簡直就姬芭到不行(這種異型魔人有增加趨勢)

樓主在雙黃線超它

也算白目+衰小了~~
有規定不能密集按喇叭

那就每隔30秒~1分,短按喇叭三下,這樣應該不算密集吧。

按到他加速為止
chuenjia wrote:
最早是 靠右禮讓..然後按個喇叭,閃個大燈或雙黃燈,打個招呼,感謝一下..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後來都是 有本事你超啊..那也算了嘖嘖嘖
現在是 有本事你超啊,敢超我就檢舉你....orzorzorz

現在開車很痛苦..不是因為交通規則...而是人性的自私...


+1 補充...
現在是 有本事你超啊,敢超我就檢舉你再公佈在社群上
更進化一點的
就買台白色油電車每天上路開29~30km,看有沒有呆子進入陷阱裡面,再po在01上
EnglishVeryFAQ wrote:
一般來說除了有特別狀(恕刪)


噗噗,誰都知道錶速跟GPS速都有不少落差,從5~20公里都有

況且你敢拿GPS錶速去跟執法單位講?????

目前GPS打贏官司的大都是真的開合法車速,且車型較大,因為其他小型車超速而被當代罪羔羊。

GPS車速29,錶速可能都40了,保險起見為何不是開錶速40而是上到GPS車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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