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本案為例,衝過去比煞停好樓主本來想衝過去,在最後一刻放棄而煞停,但是對於後方車,相信在前面一段距離,砂石車、樓主車、後車,已經有一段時間高速隨行,所以這個路口,在最後一刻樓主改變心意煞停前,後車得到的默契是,大家都要衝過去,結果砂石車衝了,這給後車更強烈的暗示,所以後車維持要衝的意志,但沒想到樓主居然停下來,後車速度已高,應該是停不住,只能往前衝。還好樓主讓開,不然一定撞上。------評估損害控制,這種路的這種路口,行路默契就是,闖黃紅燈的很多,所以都會確定垂直向的車都停了才前行,若往前衝,闖紅燈1800,加記點,怎麼算都比臨時改意煞停,被後面的撞上的損失要小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