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14162002 wrote:感覺離題了 稍微修改(恕刪) 警察是沒有錯.你這只能告民事.又不是人傷.只有物損啊.就跟警察說.要告撞進來的駕駛連帶車子車主就好了.至於誰要出來被告是警方的事。你確實只能提告而已.難道當初都沒有紀錄.那總知道車子是那台吧.
潛出水面 wrote:毀損不罰故意幾乎快變常識你為了要人家賠錢告人家毀損那不是浪費國家資源又想以刑逼民雖然稱不上誣告,但是這種行為的惡性難道就比過失毀損他人之物來得低? 你根本沒有看清楚樓主的內文,好意思批評樓主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