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如果只想當"好"人 把"處理交通違規"獨立出來吧

非常贊成
應該修法把所有的交通違規罰金加為三倍
增加的那一部分百分之百作為員警舉發獎金

警察開單,收入可大增,應該可以讓警察積極取締交通違規
MBUSA wrote:
應該修法把所有的交通違規罰金加為三倍
增加的那一部分百分之百作為員警舉發獎金

警察開單,收入可大增,應該可以讓警察積極取締交通違規

其實10幾年前,還真的是警察開單,每筆罰單可以有30元獎勵金,後來取消了。取消其實也好,不然警察都挑軟的開單,況且取締交通本來就是該做的,不過從此交通也越來越亂就是。
skbank wrote:
......一堆便利商店前面只要是白線,都被停滿了,只剩紅線,你停還是不停?....(恕刪)


找白線停再走過去啊,多走幾步當運動,為何一定要停店門口?

再找不到回家騎機車,腳踏車,

再不行,坐大眾運輸

再不行換別家

說再多就是貪方便
小肥龜 wrote:
.......還有一堆白癡民眾報案要處理 聽他說其實六七成以上的110案件都是違停 其他的一堆被詐騙的、糾紛啦、神經病來亂的啦 真的浪費太多體力在處理那些事情了⋯⋯這樣你要怎麼要求警察可以一直處理違停?......(恕刪)


所以說還有腦袋進水的說取消檢舉制度

那只好打電話了,

搞不好取消後,9成都在接違停處理電話
ww1234528 wrote:
我本人就常常報案請警...(恕刪)

因為人民的壓力
太多人有違規的需求
只能勸導代替開單
多數人也不願檢舉或報案
人人都希望交通好
怪政府怪警察不做事
違規要被罰又不爽說搶錢
ww1234528 wrote:
雖然不知道警察受到什麼壓力所以不敢開單

1、法官
2、民代

法官要求,不移車才能開單,

民代要求,開單開太多,叫派出所所長來罰站,為什麼要搶人民的錢,

部份不要臉的人民,就開心地不要臉下去囉,爽爽地停,

你趕,我走就好,

寶島的爛交通,有名到能讓好幾個國家的政府,發新聞稿,也算是

啦 ~
ww1234528 wrote: . 這就是日本的做法
日本在都會區有派駐車監視員,專門處理違規停車取締的問題(恕刪)


日本這也是有考試的要訓練的,
並不是隨便委派。

這樣又看出差距了!

日本要降低警方繁忙業務,是增派駐車監視員,
要考試要訓練!而且只派駐在「都會區」。

台灣呢?立法目的良好,
降低警方業務繁忙、提升交通。

卻變成如今這種德性,還一堆人互捧屁股自爽。
看海成花 wrote:
日本這也是有考試的要訓練的,
並不是隨便委派。

這樣又看出差距了!

日本要降低警方繁忙業務,是增派駐車監視員,
要考試要訓練!而且只派駐在「都會區」。

台灣呢?立法目的良好,
降低警方業務繁忙、提升交通。

卻變成如今這種德性,還一堆人互捧屁股自爽。

因為日本鄉下地方違規少,警察就夠用了,根本不用駐車監視員。要學日本設置駐車監視員,然後取消民眾檢舉違停也行呀。依照日本駐車監視員開單魄力,第一個崩潰的,會是只想爽違停的台灣鯛。
anne0904 wrote:

因為日本鄉下地方違...(恕刪)


我個人是沒什麼差,
平常也都乖乖停停車格,
我覺得日本這樣比較好,
在都會區設置監視員,
鄉下交給警察,
都會區就是人車很雜亂,
才有額外設立的必要性。

這樣台東「自己違規沒差別人違規不行」哥,
要少了消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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