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國道的速克達=老鼠屎而可以說有兩起車禍,但第二起車禍起因是因為第一起車禍所導致(車速驟降,後方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若無第一起車禍就不會連鎖引發第二起未保持安全距離的車禍。總歸一句,不用偏袒速克達了,你一個人耍白癡讓全台重機上國道的距離又更遠了,你這種素質上去只是顆老鼠屎。
jonson0409 wrote:上國道的速克達=老鼠(恕刪) 聯結車撞到的是慢車欸不是往外切的機車欸搞清楚狀況好嗎今天前方慢車如果是因為單純塞車而排隊1+1撞上去算誰的,算平面道路機車的還是算1+1駕駛的?還是算你的?1+1要撞上去之前還會確定前方是機車車禍還是塞車才決定要不要撞嗎?不要搞笑
daniel8904009 wrote:而追撞9車的事故,就是那位1+1拖車駕駛該負責的,不信的去看後續追蹤的報導,是否如我所說那樣。也別事故判決出來那裡喊司法已死會死的只有被沒有注意前方車況的駕駛撞死的可憐用路人當個懂得用邏輯來行使言論自由權的公民,很簡單的。 等事故判決出來你準備拿什麼來下賭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