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祥和社會,請支持道交條例7-1。

王簡莒 wrote:
很抱歉言重了,不過你(恕刪)

檢舉魔人可以考慮舉辦一些旅遊活動給大家參加, 順便教導示範民眾如何開車.
記得自己要開車在前面示範.
napa680 wrote:
檢舉魔人可以考慮舉辦(恕刪)


違魔也可辦聚會,教大家如何違規而臉不紅氣不喘,如行雲流水完全無違和感
ryan00014875 wrote:
違魔也可辦聚會,教大(恕刪)

親自出來示範正確的駕車方式, 總比老是在後面放冷箭好, 這樣才能促進祥和社會.
檢舉魔人真的有這麼值得學習的開車技巧, 我也會支持你.
健康最美 wrote:
........全台市區限速多少?最好是檢舉人不超過限速40 ,是不是也違規了

當然有一些惡意違停~這種確實真的要檢舉人幫忙並沒有錯....(恕刪)


你很棒,一面嘴檢舉人,一面要檢舉人幫忙

不知你做了什麼?
厲害兩邊不得罪
napa680 wrote:
檢舉魔人可以考慮舉辦(恕刪)


叫你阿嬤來教您囉。
監理站也會辦講習,你可以看參加辦法。
要不要我親自教您怎麼傳宗接代?
搞不懂您的父母小時候有沒有教過你?
健康最美 wrote:
我覺得大多數上下班的人天天都可能會違規~說不定檢舉人也是
你早上去買早餐~請問你乖乖停在停車格?還是臨停一分鐘去買??


為什麼不停在停車格,再走個幾分鐘去買早餐
請問你是殘障人士嗎?你沒有腳嗎?
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三寶還是乖乖待在家裡,不要再出來害人了
solarcell wrote:
為什麼不停在停車格,(恕刪)


自私鬼的內心世界是殘疾的。
王簡莒 wrote:
叫你阿嬤來教您囉。監(恕刪)

講話嘴巴這麼臭, 還講甚麼祥和社會.
以身作則不是執法人員的基本?
napa680 wrote:
講話嘴巴這麼臭, 還(恕刪)


執法人員?我是直髮,但不能執法,我只是檢舉。
請不要再發表無腦的違規言論了,算我拜託你。
napa680 wrote:
以身作則

以身作則是所有人的基本,不是只有執法人員,因為它是基本,每個人都能這麼想其實也沒甚麼可檢舉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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