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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04140alex wrote:
有騎樓,乾脆人行道廢掉,內縮當機車停車格,保持正常汽車道寬度!
騎樓是私人產業,不是拿來做功德的!
法規要求該有的4米寬人行空間(這4米還要留1.5米擺路燈、變電箱)還是要有
ken00pig wrote:
騎樓+人行道那麼寬
覺得可以開放騎樓停車或人行道內縮停車
騎樓是私人產業,不是眾人踩的人行道。依照Covide-19的標準,人行道要有3公尺的淨寬,另外再加上變電箱要的1.5~2公尺寬空間
事實就是空間根本不夠,哪來的空間太多
faithinjust wrote:
設計出一個容易造成行車糾紛及車禍肇責不清的路段
來避免車速過快
就跟煮出一頓超難吃難以下嚥的飯,目的是讓你吃慢點一樣正常
只要雙向總寬度有4.5~5.5公尺寬,就符合法規標準
路窄一點,吃慢一點,才不會讓飆車族高速撞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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