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被罰是活該而已啦,這種就是習慣性只撥一下,有時候燈都閃完了才開始變換車道,是你看到前車這樣會高興嗎?也沒什麼矯枉過正的問題,台灣人開車就是有樣學樣,路上違規多就都學起來,很少人會去思考怎麼開才正確,路上交通才這麼差!
silentcat wrote:這個罰得有點過頭了我覺得方向燈的重點是提前示意 有時候看到前面的車子,變換車道變到一半時方向燈就熄滅,還以為它是不是不想變換車道了準備縮回去! 提前示意當然是需要的,但全程打滿我覺得也是需要的。
歐洲車都有方向燈撥桿打一半會亮三下的設計,就是給人變換車道用的。我2014年在德國開車,有注意到在高快速公路看到的大多是在原車道閃兩下,第三下兩輪過虛線時方向燈就閃完了。轉彎才是方向燈撥桿打到底,方向盤回正後會自動復歸。--------------------------我是覺得這種執法標準有點誤會汽車工業先進國家的設計理念。---------------------------不過在高速公路上變換車道,還是至少領先超過兩段虛線再駛入比較不會惹到別人。
很奇怪,既然都打燈了,那打好打滿會怎樣嗎?打多了費電?還是打久了傷燈泡?方向燈是需要你全程按著嗎?還是你打一下燈才會閃一下?打一秒和打五秒一樣是開和關兩個動作,那些喜歡打一下,打二下的,我都很好奇腦袋是裝了什麼。提前打或是閃久一點是要你命了是嗎?
caleb0322 wrote:我2014年在德國開車,有注意到在高快速公路看到的大多是在原車道閃兩下,第三下兩輪過虛線時方向燈就閃完了。轉彎才是方向燈撥桿打到底,方向盤回正後會自動復歸。--------------------------我是覺得這種執法標準有點誤會汽車工業先進國家的設計理念。 網路上常常看到有人在批評的時候會說德國怎樣怎樣我在德國怎樣怎樣但德國是出了一個總理叫希特勒的國家德意志銀行最近才被金管會更遭勒令停辦外匯衍生性商品2年德國就是一個這樣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