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急煞遭後車追撞車禍賠償

你知道你去歐洲,正常行駛(非遇紅燈、行穿線這類的...)要減速、變道前,第一步驟是注意後方來車動態,如果會影響到後車,是不能任意減速的,考照的時候是個大缺失
Leonarka
尤其是下橋,敢急剎,也真的是大膽!!! 好在無人傷亡,算是個機會教育
PCgululu
這裡是台灣
你有沒有左右偏?沒有的話就有的爭議了

-不保持安距離是後方責任,地上有寫慢但是還是騎快,若能佐證對方時速那可以在降低一些樓主責任

-無故急煞未注後車動向,前方也有責任,逼車責任則更大,樓主說對方三秒撞上來可是有行車記錄器或是其他證據佐證嗎?沒有的話其實也不好判斷

樓主撿手機真的100%的法官都會認定算無故嗎? 這些如果在法官那真的是法官心證了

不過我個人是希望後方責任啦,一堆兩輪都不保持安全距離+不看路是該給點教訓,我自己也兩輪族但我除非被逼車,不然我還真不會去撞到前面急煞的(直行狀態下)

這看起來50/50啦,不過有受傷的那方比較有利
人都平安就好,剩下的慢慢談。
q0212908 wrote:
還沒下橋時 我有看後(恕刪)


活該,自己電話不放好 沒要你全賠就不錯了
還有良知就賠一賠吧
急煞不是讓你用來撿東西的
q0212908 wrote:
還沒下橋時 我有看後(恕刪)

你的錯啊

無故道路中央停車

如果你已經有停下來準備撿東西的動作

100%你的錯


如果你是煞停中就被撞

那是後車的錯
我打從娘胎出生沒聽過 1.5個博士是什麼
前車:貨物(手機)裝載不確實,掉落於車道上,

停下來撿拾,未做好警示措施。

(讓尾燈亮起,打雙黃燈或方向燈,人員揮手示意)

後車:未注意前方路況,未保持安全車距。
樓主你好:

「因無行車紀錄器,以下僅供參考。」

若無樓主起的因,不致事故發生
但依路權的關係,主要的肇因為後車。
當然樓主也有肇因,禮貌性的慰問不可少。


一、事故類型 (路段追撞)
1.車輛當事人
A車……樓主 (車損、人無傷)
B車…… (車損、有傷)
C車……(車損)

2.事實經過
A車行駛中(時速約50公里)煞停欲撿手機2-3秒,後車B、C陸續追撞。

依道安規則
汽車除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二、可能的肇責

車速50公里 (推估B車)
每秒前進約13.89公尺。
一般安全距離約22公尺,反應時間約1.6秒。

註:這只是簡易通則的初步判斷。

故:
B車因有足夠反應時間避免撞上A車(2〜3秒後撞上)
所以B車肇因可能為:未注意車前狀況。


是否要維持安距,主動權在後車。
若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前車為肇事原因。


C車反應時間更短,肇因可能為未保持安全車距。

但A車也違反

汽車除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所以也須負肇事責任。


三、肇責賠償關係:(已簡化)
實務上還會區分(車頭、車尾、二次追撞)

假設A車無肇責
B車賠A車(車損)
C車賠B車(車損及人傷)

假設A車同為肇責
則肇責比例100%/3…….各3分之1

假設A車為肇責次因B、C車為主因
則肇責比例
A:30%;B:35%;C:35%
再依個人賠償金額,比例分攤計算。

調委會可網路或現場申請(需要雙方住址)
或請警局轉送調委會亦可。


最好等初判表下來,再來調解。
避免雙方對肇責無共識。


最後:
若賠償金額在樓主負擔的能力內,
可以把肇責放一邊
避免日後勞累及時間成本
雙方和解書簽一簽吧!
q0212908
你好專業 謝謝你寫了一篇這麼詳細的給我
q0212908
如果安全距離是22公尺的話 我前後車的距離可能都沒到22公尺 但我沒概念這樣距離是多遠 一層樓3公尺的話 7層樓的高度吧 應該是沒這麼遠
後車肇責至少50%以上啦,騙你不懂
如果你掰不出急停正當原因,就是50%50%
有正當原因的話,後車100%肇責
YO
唬唬生瘋
要不是發文的已經在筆錄上說是撿手機,不然掰個正常理由,舉證是落在後車身上。
q0212908 wrote:
還沒下橋時 我有看後...(恕刪)

這就是機車的機動性,看後視鏡無車,當你眼睛離開那瞬間他就切進來了,更別說對汽車來說死角更多。
不過後車有義務注意前車狀況保持安全距離。撿手機只是一例,其他還有一堆種狀況導致前車可能必須急煞,像是前面有人倒在路上,或是突然心絞痛抽筋之類。
後車保持足夠安全距離,無論任何狀況都能煞停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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