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erek wrote:
速度永遠不是死亡主因
在這裡速度亦成為了 他會不會撞車因素之一
在右轉彎時 車速過快....
又加上操控技術差
總之 離心力又將他往左推移一段距離
這...我有與機車同向輕微擦撞經驗
對方與我同向行駛 她在右彎時向我靠了過來
她車擦至 我四輪汽車右後視鏡
於是她摔車
她是年輕女騎士 騎機車又騎太靠往道路內側
當時 我馬上踩剎 並下車察看(我車速不快)
她說沒怎樣 沒事...沒關係
我看她皮膚有表淺性擦傷 問她要不要至醫院
...遞給了她一張我當時任職醫院名片.....
事後 她哥報警竟反指我肇逃
因此 我這時體悟至社會陰暗面!!

我給醫院名片 我肇逃?
我且 十分充足證據,顯示 非肇逃!!......
所以 我明白 如果...衰事又上身
無論如何 應報警處理就對了
PS:今年 與一輛自行車擦撞 該自行車
從人行道路上 於瀕臨道路路面時有個陡坡坎
(落至人行路坡道 才會是一般路面)
於是他看見我時 他無法止停
兩肇 彼此概呈90度 慢速對決
我車止停了 他卻仍迎上我車 在右前輪..輪拱護板擦傷
我車:前進要通往道路
他車:欲直行 前行(依靠道路左向),擬從(我)右側人行道前往左側人行道。
我一見他 就立即煞車了
(該處在出了柵欄前方 要再有??1公尺幾步距離之後,才到達前方馬路)
我保持撞車時狀況 並未移動車輛
對方當時 似乎刻意於瞬間牽移挪動自行車
係 無剎車或輕微有煞車狀態
垂直從我右邊 概以90度方向迎上
對方與他母親聯繫時
他說 他媽媽(在電話那頭 說) 要我賠錢
我說 我還是報警好了
(心裡想 以免又...)警方可以公正公平處理這事
我說 那我報警了喔
對方一連多次:不要報警...他沒時間留下來處理...
原來對方腳踏車 後煞車本來就壞嘞....
(在等待 警方到達前) 我幫他修理 調整煞車線
待我弄好之後
他問我是怎麼修?
於是 我拆卸"後煞車線安裝路徑" 又重新組裝銜合示範給他看
我說 但這得再用鉗子工具拉緊鎖緊...
總之 我報警了
最後 警察也到了
對方母親 隨後到達 並改說 沒事就好 沒事就好
在警方公證下 我們達共識(..自行調解處理)
彼此 也甭做筆錄
註: 其實我二輪車亦有擦傷 (至始至終/並未向他索賠,我亦甭賠償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