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檢舉龜龜占住內車道之法規,大家一起來檢舉!

如有狀態一起跟進...若要投票 通知一下 XD
開車平安、順遂就好
人生也沒差那幾分鐘
你看那些s class / 740Li的董欸
開車都馬速限內慢慢開

反而愛開快車、逼車的
或者那些連壓線都在亂檢舉的
人生時間好像都沒什麼價值捏
不雨
因為A片看太多啦不快點射不行.....慢個2秒就路怒了
這條有點虛設
可能是很古老的以人性本善主動認錯為出發點的條文
現在的人已經不是這樣的了
辯方會從字裡行間找法條語病辯法講求的是積極證明
「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
有按喇叭及閃燈不代表對方有「聞」「見」
要積極證明前車確有「聞」「見」老實說不太容易
here_altis wrote:
前有龜龜不讓道,閃燈兩次以上、喇叭狂按會被檢舉「逼車」(罰6000-24000),難道就只能摸摸鼻子,切到中線,眼睜睜看著所謂「超車道」變成「被超車道」?原來法規裡有這條可以檢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我推測構成要件有:
一、前行車的前方無車阻擋,或距離非常遙遠
二、後車先閃個大燈、然後按個喇叭(行車記錄器記錄影音)
三、再行駛個3-5秒對方不讓
四、切到中線加速超越,這時可清晰見到該車輛前方淨空

不知道剛通過可以檢舉的項目是否包含這一條,如果不包含,趁總統簽署法令公布生效前,大家多多檢舉測試,算是最後的貢獻吧!大家來挑戰看看,看看能不能檢舉成功?再一起分享心得。



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人興沖沖的像發現新大陸一樣的提起這個法條.....

省省吧....前面有龜車就各憑本事安全的超過去就好了, 不要想太多

什麼"無論多快後面有車就得讓"這種崇高的行為就放在心裡以身作則就好不用強求別人

無謂的要玩弄法條極端的去"處罰" 所謂的龜車...到頭來只是讓自家長輩親朋好友收一大堆罰單而已. 不會好到哪去啦, 如果真有法條可以治龜車, 你治人家別人也治你的家人, 除非你全家都是高端優質駕駛人.
沒有國家驗證的科學儀器證明龜車確實龜速,無解~
要是這樣都能檢舉,那以後超速達人就可以順道整路檢舉龜車,管它實際上開多少~

這麼累幹嘛?旁邊車道可以超車直接超過去就是了
沒妨礙到他人安全就好了,還在那邊慢速跟車,計時,確認前車距離,剪接
等後面車陣追上,你連立即換道超車,維持速度的機會都沒了
龜車雖然討厭,但也沒必要為此浪費自己的時間
聖神山
只要不是經過國家認證的儀器測量,不管你要怎樣計算,推論還是剪接(咦?剪接過的影片能當證據?)都不能用來檢舉取締!
Daniel Wen
不剪接,你要上傳整個1~3分鐘的影片檔嗎?檔案太大喽
想超速旁邊自己找空檔超車就好了, 檢舉檔你路的人不會讓超速行為更正當, 每個月都有這種文章佔版面卻又徒勞無功....唉
我都故意跟在龜車旁邊手拉手,肩並肩,
一起擋住後面的大部隊。
反正違規佔據超車道的又不是我。
支持 +1

台灣太多龜車自以為是 真的很想撞飛它
不雨
不要只用嘴阿.....快點撞大家會感謝你的...撞下去拍成影片個人資助你500元台幣
這個不是新大陸
主管機關很早就解釋過了
47條適用同向單一車道...
在同向多車道裡,不適用

第三、第四款即變換車道超越...
遇到烏龜車佔用內車道,就靠黃金右腳及愛車馬力,速速脫離車陣,別浪費時間檢舉,多花點時間找美好的事物,別生氣氣了
台灣交通檢舉就像瑪莉兄弟吃金幣,整條路都是,爽了政府,苦了你,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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