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分享我去年的經驗家人開我的車,與機車發生事故,雙方沒有碰撞,對方緊急煞車,只有原地倒車,身上輕微擦傷開口要5萬元,實際單據只有1萬多,保險公司只願賠3萬,對方不滿意,告我家人過失傷害還說沒有5萬不要來和解,最後直接上偵查庭,偵查庭叫他先去和解,最後和解3萬5成交然後我的保險公司是富邦
oldfat2000 wrote:最近恢復的差不多,和對方保險洽談和解,我開出五萬元含醫療費、交通費和六天的病假薪資(總共約2萬4,皆有單據實報實銷),結果被對方保險洗臉說開太高,除了有單據的2萬4可賠償外,另外只願意賠償慰撫金1萬元…請問是我開太高嗎?肇事駕駛目前還沒出面,僅車禍發生時表示一切保險處理… 求償五萬扣掉有單據的2萬4還有賠償慰輔金1萬你也要說出其它名目啊上法院也一樣啊
你開太低~人太好~保險公司只是想要打發你趕快結束~不知道是否跟對方是同家保險公司?我的話會開零零種種跟精神賠償加起來50萬~最終金額給法院判無所謂~就跟他拖一般來說保險公司的態度都會讓人吐血~想要你趕快結束~並且告知你不要浪費時間跑程序跑法院,也賭你不會願意~既然幾萬塊而已就跟他們慢慢耗也沒關係,不要輕易因為沒錢而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