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求償,這樣算獅子大開口嗎?

oldfat2000 wrote:
車禍發生時間是202...(恕刪)

第一次談沒喬好一律的建議都是吉
那是你的權利
我來分享我去年的經驗
家人開我的車,與機車發生事故,雙方沒有碰撞,對方緊急煞車,只有原地倒車,身上輕微擦傷
開口要5萬元,實際單據只有1萬多,保險公司只願賠3萬,對方不滿意,告我家人過失傷害
還說沒有5萬不要來和解,最後直接上偵查庭,偵查庭叫他先去和解,最後和解3萬5成交
然後我的保險公司是富邦
oldfat2000 wrote:
初判表為對方全責

時效內不趕快告一告嗎?
告下去比啥協商都有用
其實當初您忘了去看精神科,
有定期就精神科醫紀錄,
上法院會好談多了。
您沒聽過以刑逼和嗎?

請告過失傷害
@
50000+24000+10000
有合理的單據 對的
oldfat2000 wrote:
車禍發生時間是20211022...(恕刪)


光看數字
你要的其實不多
所以更要考慮耗時費心處理此事的機會成本
oldfat2000 wrote:
最近恢復的差不多,和對方保險洽談和解,我開出五萬元含醫療費、交通費和六天的病假薪資(總共約2萬4,皆有單據實報實銷),結果被對方保險洗臉說開太高,除了有單據的2萬4可賠償外,另外只願意賠償慰撫金1萬元…
請問是我開太高嗎?
肇事駕駛目前還沒出面,僅車禍發生時表示一切保險處理…


求償五萬

扣掉有單據的2萬4

還有賠償慰輔金1萬

你也要說出其它名目啊

上法院也一樣啊

你開太低~人太好~保險公司只是想要打發你趕快結束~不知道是否跟對方是同家保險公司?
我的話會開零零種種跟精神賠償加起來50萬~最終金額給法院判無所謂~就跟他拖
一般來說保險公司的態度都會讓人吐血~想要你趕快結束~並且告知你不要浪費時間跑程序跑法院,也賭你不會願意~既然幾萬塊而已就跟他們慢慢耗也沒關係,不要輕易因為沒錢而妥協
忠言逆耳就是實話
sun2323dw
就自己的經驗,非常同意你的論點
過失傷害6個月內要提告
你只剩幾天時間了
先告再說
和解後可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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