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rey_qoo wrote:
如題, 後來後座的2(恕刪)


你旁邊這麼大台車要剪你,你還跟他擠?

要馬踩油門不給他機會,要馬就剎車讓他插

前面還有一段距離,又不是不能加速

對方白目,但你也半斤八兩

因為你若不是根本就沒再注意2側

就是故意在弄他,只是弄不贏在那邊氣噗噗
我不知道內線怎麼了?
我也不知道樓主等等是不是要右轉?
但是依我的駕車習慣
我在影片第3秒的時候看到前車非常緩慢還沒打方向燈往左靠時
我就會切到內線了
jeffrey_qoo wrote:
如題, 後來後座的2(恕刪)

我覺得還好
會不會你自己開車沒專心?
有沒有良心都是自己人在說的啦~~~
紅車原本距離至少有四個車身

見我要變換車道,立即加速上來

遇此狀況,豈不讓人更氣!



支持樓主檢舉這是有底線的文字

兩線合併一線道路,該車未保持安全距離右側超車!...47條
罰則條文,交由警察去認定即可
趕回家送終囉
jeffrey_qoo wrote:
感謝各位大大的意見,(恕刪)



你沒拜讀我文章嗎?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6553567
社群也是多加入 請關注 各大粉專喔
這回復真的要加滿分,真的很多道路設計超差的,不安全的道路設計,真的會很無言
ado016435 wrote:
這是道路設計的問題,...(恕刪)
a8044933
沒錯,是道路3E的問題,還一堆人要檢舉右側超車卻不知道法律「超車」的定義,就算檢舉過了,開單也絕對申訴的過
雖說文章已沈, 但結局還沒上演, 在這裡將它補完:

最後是用以下法條送出檢舉(真的很花時間), 也不知道這樣回覆是有開還是沒開單就是...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款規定: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違反規定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







誠如多數大大所說, 開車無論何時都請 "瞻前顧後、環顧四週" 以保不會遇到鬼, 祝大家行車平安!!
HemecoKiss
有補結尾給推,支持檢舉不合理亂開車的駕駛。看後方行車紀錄器也能得知該車是從遠處加速駛入即將合併的車道且未接續遵行,交通不是誰擠贏就贏
檢舉問題請關注我文章

0430修法施行後,民眾檢舉項目剩下什麼?
請依法檢舉,其他非民眾能檢舉項目的違規,遇到請報案、開啟錄影、並耐心等待警察

同車道超車
我檢舉過跟這影片幾乎一模一樣的情形
樓主就去檢舉吧
這一定能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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