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女騎士肇逃 盧秀燕震怒:不可原諒嚴刑重辦

leoliou wrote:
有本事請貴黨在立院提出修正案


立法院被民進黨把持著,民進黨有絕對多數的優勢,民進黨不讓過我們根本沒辦法
tomliu36
To leoliou :民進黨立委占絕對多數所以提案幾乎會過,國民黨提案幾乎不會過,那麼不提案你說到底哪一個黨的問題比較大?還在監督在野黨,著實好笑。
leoliou
因為跳出來震怒的市長不是民進黨的啊,要是民進黨籍市長震怒我也一樣照噴啊,年底快到了,酒駕修法提案民進黨還敢杯葛的話不是正好挖坑給他們跳嗎[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震怒、嚴辦
然後呢?

明天繼續看到有人被撞死

無能的政府只敢行政罰則
也難怪這些酒駕者有恃無恐......................
訊源:Accuphase DP-70V 管機:Melody SP9-R 訊號線:TaraLabs The One 喇叭線:Shark 406、ATL
民進黨政府的酒駕重判是公佈姓名及照片
大家自求多福
看別人被重罰,自己就會怕? 我看不見得,可能問題不在這裡,要另有思路。
*心灰意冷*
酒駕馬上關五年,費用自負,不怕?
基本上酒駕沒撞死哪位大咖政治人物的家人就不會被解決。跟當年的小貨車前白鐵保險桿一樣,撞到對的人,就被解決了。
再一次的震怒~~~
台灣人的喝酒習慣真的很差,尤其是勸酒行為
沒用的啦!
下次死的一定要是民進黨官員家屬才會修法啦!
這次死的如果是蔡英文、賴清德、蘇貞昌的母親,星期一就會馬上動員立委修法!
現在民進黨立委佔國會大半數,修法不難!上次竹竹併馬上動員就三讀,面對這種酒駕硬是不嚴厲修法,罰錢不會怕啦!
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或致重傷者,不論初犯或是再犯,三讀條文維持現行刑度,但是增訂得併科罰金100萬元至300萬元不等的規定。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0萬元以下罰金,而致重傷者,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累犯公布姓名有用嗎?

面對這些畜生只有鞭刑才會怕!
無照25歲可以開BMW真是好棒棒好羨慕!
南無水蜜桃 wrote:
R.I.P路口四向監(恕刪)


震怒完了還不是沒事~~

到了三審照樣無罪~~

為什麼酒駕的都撞不到法官???

或是在位的大官???

撞一個大官抵過千千萬萬個民眾~~

要酒駕的麻煩挑大官撞吧~~

撞了要修法也比較快~~
legion1
即便撞殘一個大法官或大官員還不如輕輕碰到一個外國記者的結果吧
民進黨這個執政黨有在乎民生問題嗎?
一堆可惡的社會事件哪個民進黨官員有喊過要嚴辦的話
尤其蔡英文總統每次都是官方媒體說要"寫信蔡總統"
然後就也沒有下文.....

倒是盧秀燕辛苦了 一定要嚴辦啊!
關到死!比罰款有效
致死者!直接就地處決!
但沒有人有這個guts

因為政府官員與民代也在喝

尤其是有錢人

對酒駕者沒什麼屁用

狗改不了吃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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