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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選票的話,也是不酒駕的多太多了
酒駕罰鍰加重
累犯則依照累犯次數次方倍數罰鍰
例如
第一次酒駕,罰 100,000元
第二次酒駕,罰 100,000 x 2 元 (第一次再犯)
第三次酒駕,罰 100,000 x 2^2 元 (第二次又犯)
...
第N次酒駕,罰 100,000 x 2^(N-1) (第N次犯)
基本上,地時一次酒駕時,罰鍰就破億,應該只剩下有錢人可以繼續酒駕了。
北宜最惡砂石車 wrote:
不要說執政黨
在野也差不多
就是這塊酒駕禁區是一堆政治人物不敢動的區塊
因為酒駕族群有他們自己選民
修法只會得罪自己選民他們哪敢動這塊
酒駕罰錢了事
都敢酒駕何況是被吊銷後無照行駛
台灣酒駕一堆都是發生重大事故才開始重視
時間淡了台灣人最容易忘了這件事
所以我認為酒駕不應該只要罰錢就好
MBUSA wrote:
不酒駕的族群遠大於酒...(恕刪)
沒用
酒駕很多真會扯上政治人物
你用罰錢真的沒用
碰到沒錢的他們這樣酒駕開給你看最後呢
還有一招關說
之前就看新聞騎機車有酒味被抓去警局還叫民代去關說你覺得有用嗎?
還不如直接第一次重罰第二次直接算累犯再加重
為了避免關說酒駕者最好是移送到上法庭
而且禁止任何民代與部長去關切
然後弄一個專關酒駕的監獄同時必須勒戒飲酒
不然就是有什麼生物治療防治他們無法在飲酒
最好酒駕罰錢坐牢都必須
而且第一次要坐牢跟罰進最好要重
最少十年起跳
累犯就再加倍
基本上第二次出來在年輕的人也都48了啦
歲月全沒了
要制裁這些酒駕最好是拿時間去摧毀他們比較實際
要嘛歲月流失要馬就是老死
要讓那些酒駕的人怕才能減少嚇阻到
罰錢真的沒啥用一堆手段可以擺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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