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是很清楚,有點遠,不過那位【被撞翻】的行人,怎麼突然用跑的衝過人行道?這不是開自己玩笑?若是吾人通過該處,應該也會撞上。是的,機動車輛應禮讓行人,但行人也應注意車輛,要給車輛足夠的暗示及時間,尤其在台灣。不然被撞是理所當然。(還是各位以為現在汽機車在路上一定會讓行人?在人行道上都不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