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罰鍰年年超收 高雄議員提議補助家用監視器

羅素威斯布魯克 wrote:
建議檢舉有獎金這樣我(恕刪)


最好是這樣做, 看台灣的交通是否改善了,

我很好奇, 高速公路要保持安全距離, 車子多時, 是否有車子上不去?
編15億會超收,
那不會編1500億喔
總不會超收了吧
阿德588 wrote:
編15億會超收,那不(恕刪)


1500是有點誇張了,但我相信150是妥妥可以達成的…

可這樣的話,民選縣市長應該會被這些違規者幹到爆!
這是什麼邏輯阿

怎麼會覺得公家機關的監視器就用沒幾年

家用監視器就特別耐操,可以用五年十年

監視器本來就是裝下去之後要每年編預算維修和保養的

不管你是家用還是公家用都一樣

補助下去了

我會把家用攝影師拿去拍馬路嗎

我有一定要讓警察調影像的義務嗎

如果都沒有

補助下去幹嘛?

亂撒錢?

為什麼好好的把多出來的錢去編列每年保養公家監視器的費用呢
有夠噁心的制度,編預算要罰到多少錢,難怪拍不到超速就給你降速限強迫你違規。
Daniel Wen
其他違規也很多,但真要抓,都沒擺根測速自動拍省事,所以三不五時就有新聞報導哪根測速相機成績輝煌,其他的違規就有人盯再來趕一下進度,相關單位自然要盯緊測速相機的業績達成率[大笑]
leonhuang82 wrote:
每年執行一個月期間交通大執法,交通罰鍰進帳金額肯定非常可觀。
至於“超收”,實在不懂何謂“超收”,難道年度交通罰鍰金額還可以訂定目標上限?達到上限就不再取締交通違規?

只是制定預算時預估可以運用的收入
以高雄的違規程度,認真開罰的話,這個預算數字往上翻兩番都不難達成
只不過到時又會有各種抗議、抱怨、陳情
其他縣市狀況也差不多
交通罰鍰這麼低還能年年超收
可見台灣交通有多混亂
bradia wrote:
【高雄市交通罰鍰年年超收,前年編15億、實際收入22億】

高雄是我最不喜歡去的城市
大部分罰單都是在高雄被開
高雄国事務 外人最好少插嘴 屬於他國事務

該國人民
歡喜做(被騙)
甘願受(被騙)

一般外國人很難理解的...

糟了...我說出某上人靜思語 該國人民一定認為我是某國同路人了....
為什麼交通罰鍰要訂上限?
什麼叫超收?
違規就該罰
當然是罰愈多好阿
有人嫌錢多的嗎?
國家也一樣阿
還是交通罰鍰超收了
就不用開罰了?
可以亂違規了?
交通罰鍰也有業績壓力哦?
什麼爛政府?
YTKessel
真正問題在於先射箭(降速)再畫靶(插測速),設一個具有正確交通觀念的駕駛人,需要時時注意時速表的超低速限,罰單業績當然好,罰鍰比預期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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