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 真的是有牌流氓,切出來都不看一下的(更新:警方已撤單)

開單

就是開你不長眼
誓死捍衛直行路權. 應該油門一敗直接撞上去. 然後告警察危險駕駛. 順便把猴有疑抓出來鞭. 鬧大一點!
宏茂相機維修工作室(http://www.dcfixer.idv.tw)
allenhuang1971
去吃藥
如果沒有吃到內側車道,就無法開單了
所以下次要心臟大顆一點,直接從前保桿刷過去
過去了,他們也只能在車上mm
過不去,大不了摔車,肇責一定是切出來車較多
樓主大就是皮肉傷跟花時間處理
不過,整體事件看起來,台灣駕駛沒有路權概念好像是常態
連執法人員都沒有先後順序的概念,更不用說是一般駕駛人了
所以,大家在路上,還是要眼觀八方,小心一點
allenhuang1971
不少警車車開到翻車 林口就有一位女警
lch0564
建議從路邊停車格出來,要確認後方完全沒車包含機車才是上策,因為切出來的車速是絕對慢於車流的速度,當直行車看到前方車輛出來,下意識一定往內線切,內線很多間接事故也會是這樣發生的,結論,肇責是跑不掉的
撞上去警察全責, 對錯其實很明顯, 不管幾輪都是要先確認再出來.
然後你違規被開也是應該的.
不雨
支持撞上去
allenhuang1971
年輕人太容易衝動了 路怒症上身 閃過去還閃燈還沒安全距離變換車道.. 換來一張罰單...如果是撞上去,事情就複雜了...阿斯
其實閃車沒什麼問題
只是你閃他大燈
不爽
剛好又
禁內線
一句話
別違規
拿你沒折
沒那個車牌就多注意路邊,你與前車的距離符合變換車道的安全距離,但你沒有減速保持距離反而直接切換車道才是死因
感覺警察罰單開的沒問題啊! 確實行駛違規了!
allenhuang1971
確實行駛違規了! 有爭議 閃過就好了,還閃燈 這就有事可灰了 不爽幹在心裡 居然直接付諸行動 下場當然就是GG了
這位車主真的很棒,棒到目中無警。

感謝三峽分局北大派出所員警,教導用路者,路權不是唯一,同是用路者都有自身的權利,而警察也使用他的權利告訴你應該比較合適的騎乘方式和對待同路人的態度。

感謝鄧先生以身試法,幫廣大駕駛上了一課。感謝你,謝謝!
lee fernando
以後你遇到轉彎車或是路邊出來的要讓喔 必竟你說路權不是唯一 法律當作參考就好
Mr WRX STi
lee fernando 感謝提醒,路權之外還有規定,規定之上還有法律。
低能員警,不意外,大學同班的敗類,低素質成績差的同學,至少有3人跑去考警察,只能說是垃圾收容所
mrerichsu
我是覺得29樓的素質比較低啦,笑死人~到底多仇警啊?
波希米亞進行曲
再怎麼差也是同一間大學同學阿, 沒看過這樣自己嘴自己素質的文.
警察能夠製單,基本上就是違規屬實了,支持警察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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