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告訴我們有錢人命真的比較硬,

一般遇到大劫通常都可以全身而退,跟開什車沒有關係
hd10105 wrote:
承座艙都扁到比引擎蓋...(恕刪)


熊蓋站-讓您去哪都方便 http://114.35.62.174/
德車這樣,也算運氣好了
軟一些的車子,就人車一體了
18年後又是3條好漢了!
真是太可惜了...
這是運氣。
更常看到的是,車沒撞很爛,但是人已經爛了
電動車撞成這樣也能這機率無大礙嗎


wwwmo wrote:
電動車撞成這樣也能這機率無大礙嗎

肯定活活燒死
應該立法規定所有大貨車一律強制加裝車距保持系統,並把最高速限限制在 90 公里/小時

國道三部份路段小車的最高時速是 110 公里,大客車與20頓以上貨車的最高速限則是 90公里。
然而,因為超速取締有傳說中的 10公里寬放區間,許多車輛都開到將近 119公里。。。
有些大貨車/大卡車/砂石車也是開到近 120公里/小時,相當於超速達 30公里/小時 (120 vs 90)

除了使用區間速率取締之外,現有的超速照相根本無法取締這種超速 30公里/小時的大型車輛。
hd10105
比起超速我覺得未保持安全距離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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