擾民!車在「吊車上」遭科技執法開罰苦主怒:超級白X

相信拖吊業者也同樣的收到罰單了!
重點不在違規的事項,而是獎金!
製單的單位可以分到24~30%的獎金,
因此,只要能開的罰單就儘量開,
之前檢舉魔人之亂時,
各警政單位吃到甜頭了,
知道罰單的收入都可以比正值高,
現在限縮了魔人的檢舉條件之後,
路上警察就多了,
任意開單的也多了,
陷害式的開單也多了,
不就是獎金害的嗎?

說到底,還是為了錢,
試想,開單本來就警察的職責,
若把獎金拿掉,
會不會交通更好?
把交通違規的罰金,
真正用在改善交通上,
不要再設計那種專門害人的交通號誌,
不要再有那種來不及停車的閃黃燈,
不要再有那種紅綠燈秒數和紅綠燈完全不同步的設施,
不要再有那種員警寧願躲著偷拍,或是設陷阱偷拍別人未禮讓行人,而都不願意上前指揮一下,讓行人可以通行的狀況!
這樣不會比較好嗎?

有了獎金,這些製單的單位,反正都寄出去,
只要不申訴,都是賺到的!
【罰單會去繳,不會去申訴;不想害到拖吊業者】
看來車主和拖吊業者是兄弟啊!不然怎麼可能
不過說也奇怪,都這麼大氣了,怎麼還po網呢?是怕廣大網民不知道車主的大方嗎?
jenhoxen
不是另有隱情,就是鄉愿、居心叵測
foster_yen wrote:
擾民!車在「吊車上」遭科技執法開罰苦主怒:超級白X


欸,不是~

科技執法 = 連開單都交給科技?~

只要開單前看一下就不會開單了,這員警?~
曉得 wrote:
警察開罰單,
真正目的是想讓樓主供出真正違規的拖吊車車牌而已 !


"警察開罰單,真正目的是想讓樓主供出真正違規的拖吊車車牌而已 !"

希望只是句玩笑話!

下次鄰居殺人,警察找不到人,把屋主抓起來,真正的目的是想讓屋主

供出真正殺人的罪犯鄰居?!神邏輯!明顯的警察瀆職,不適任就淘汰

,何必幫這群瀆職怠工的警察找理由!
jenhoxen
車主是司機的臨時雇主,員工違規老闆繳罰單、再扣員工薪水,這照邏輯沒問題
不要得罪數位部,好好跟上科技。
alphaelf
最愛嘴科技執法的可是前台北市長啊
KaoSC
要抗議也要找對人啊
嗯?該車主不知道申訴只要在監理所網站填意見信箱就可以了喔?
已經不需要跑監理所臨櫃辦理這麼麻煩了
公務員就這樣 水準也就這樣
預祝大家 端午節快樂 暑假快樂 中秋節快樂
一般人可能覺得很白X

但看在曾經作過工程師的個人眼裡

其實覺得還滿正常的耶

科技執法就是要節省人力

使用電腦去自動化開單

結果我還要派一個人去一張一張的看,再決定要不要開單

我還自動化個

這就是科技執法當初設計沒想到拖吊車違規

會被辨識到上面車輛的情形

拖吊業者就要自己去避免這個情形

看是不是要拖吊後遮蓋被拖吊車輛的車牌

申訴機制不就是拿來申訴用的嗎

有問題就改進修正阿

我也不懂車主在為拖吊業者著想什麼

是拖吊車違規在先

你把氣出在科技執法

這個因果邏輯也是很奇妙
jenhoxen
項莊舞劍,意在沛公
我覺得馬路上科技執法和我們笑中國人臉辨識侵犯人權,其實本質上沒什麼不同,都很不應該把這科技用在這種用途!
mascotqoo wrote:
"警察開罰單,真正目的是想讓樓主供出真正違規的拖吊車車牌而已 !"

希望只是句玩笑話!

下次鄰居殺人,警察找不到人,把屋主抓起來,真正的目的是想讓屋主

供出真正殺人的罪犯鄰居?!神邏輯!明顯的警察瀆職,不適任就淘汰

,何必幫這群瀆職怠工的警察找理由!

在警方還沒有回應前,
我的內容確實是玩笑話,
警方的正式回應貼在在9樓下段的新聞裡面

"下次鄰居殺人,警察找不到人,把屋主抓起來,真正的目的是想讓屋主

供出真正殺人的罪犯鄰居?"
希望這段也是玩笑話
交通違規罰單是行政機關的行政處分,
屬於行政法範圍,
殺人是違反刑法的行為,
對於證據的取得與效力有非常嚴格的規定,
用非法取得的證據是沒有證據效力,
是常聽到的毒樹果實理論,
行政法與刑法是二種完全不同的法律,
如果執法機關可以任意抓人取供,
跟極權統治國家沒有差別了
mascotqoo
沒有不敬,只是如果公務員一切都這麼隨便,還會跟百姓分什麼法來"辦"百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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