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覺得有用.....我更會提前煞車回應表示我看到了小捧油且這些學童長大之後變成駕駛, 會更以行人的角度來禮讓, 現在這些開車族變老人過馬路會更安全.......我給那些小朋友行人已舉手過馬路還不讓, 我建議加倍罰款
jxv wrote:歐美國家過馬路也沒看...(恕刪) 不好說,要看駕駛人,通常我綠燈過馬路,我還是左看右看,就是怕遇到不禮讓行人的駕駛千萬不要認為,在斑馬線行人就是最大,雖然法律是如此,但被撞到,痛的是自己
因為說沒看到才能過失傷害,說看到,那犯意就是故意,跟過失刑責不一樣。有一些人開車視野很小,也不會觀察四周環境。不管是直行還是左右轉,都要先觀察有沒有行人,是不是要過馬路。有些人左轉就是喜歡搶快、小轉彎,這樣不撞到人都難。左轉務必要大轉彎,視野才大。且轉彎前要先看有沒有行人準備過馬路。
台灣汽機車沒有禮讓行人個人覺得有2個原因1~處罰太輕2~沒有宣導如果像歐美國家動輒幾萬元的罰款大家比較不會輕易違法幾十年來都沒有在大力宣導:紅綠燈轉彎車輛要禮讓斑馬線行人所以才會有今天行人地獄的現象因著汽車未禮讓行人的罰款加倍個人觀察最近的狀況有稍稍改善一些些但是還是部份違規的駕駛希望政府各部門再多多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