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過後面來救護車,我是停紅燈的第一輛,我開過停止線被拍照,後面車看我讓路,他們也閃到路邊讓路.回家後我將行車記錄器的內容保存,準備等接到罰單後申訴.等了很久都沒寄罰單來,聽說這種情況同時也會拍到救護車闖紅燈,然後因讓救護車而違規的就會當場撤銷罰單.不過這種情況我不管會不會被罰都會讓.畢竟我被罰只是被政府要去幾千塊小錢,人家救護車裏的差個幾分幾秒可能就要命了.
我總覺得發文者多慮了...正常的行車紀錄器都能錄聲音...影片中只要有救護車的聲音基本上就很容易認定是緊急避讓~再者...不管前車或是後車的紀錄器...都會拍到救護車呼嘯而過的身影才是~總之...做了正確的事不須太過操心~而且...我很懷疑真會有吃飽太閒的檢舉機掰人因此檢舉嗎???
小小小新手 wrote:實例? google一堆,如果今天附上證明申訴可以獲得賠償,那大家都會讓的,這問題不是今天才有的,不過你看看那些立委有修過法嗎? 換臉法倒是一個月內修法通過 換臉法真的是讓全台傻眼 哈一些明擺著不對的惡法 若有這效率台灣早就變已開發國家申訴真的是擾民 而且無償成功後 就是得到一個像罐頭訊息似的倒歉公文會寄來沒時間賠償 也沒具名是由誰倒歉的 有何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