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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yang1603 wrote:
我再次強調,以我個人...(恕刪)
個人認為提出來的議題是否真能解決問題,還是只是空談?_?
首先,個人反對一車一位活動去表達空間運用效率不高問題,因為法規本身允許可以停多台。
要表達空間運用效率問題,那應該是多車一位去看待,而不是刻意忽視法規來凸顯,更別說這活動更凸顯下面遇到的問題
今天機車位已經滿了,你還是會選擇汽車位,還是占用一個汽車位,而後面一台重機不願意跟你再一起而選另一個汽車車位,請問這問題該如何解決?
那這樣有解決車位運用問題?_?
全台灣都一定有汽車爆滿、機車空蕩蕩;汽車空蕩蕩、機車爆滿問題...
所以?大重自己改成可以停汽機車其實無助於改變整個環境狀況,因為大重本身就是數量少的情況。
而真正問題不是,重、普重、自小客怎樣,是數量龐大的汽機車,如何解決上述汽車爆滿、機車空蕩蕩;汽車空蕩蕩、機車爆滿。
這其實衍伸出來的問題,其實說明汽機車分格本身就不是為了解決停車空間運用需求,因為理想是汽機車共用,但現實卻是,要如何避免過度浪費空間行為?
例如兩車之間距離如何拿捏?相距多遠?如何避免有白目貼車、挪車、車跨車?
這才是真正解決停車空間運用問題,而非單純只從大重層面去考慮...
否則就只會淪為~
阿,你是四輪大爺,你就是看不慣大重一車一位拉~所以才會這樣反對
阿,你是白牌機車,你就是不想大重來擠位子拉~所以才會這樣反對
說真的,完全沒有任何意義可言。因為這不是解決問題的方向...
...不過,主題是"台南通過試辦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 將擇定路段日期逐步推動",怎會變成停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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