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對方違規紅線停車導致家人閃避不及的車禍責任歸屬

肇事責任你方7 成, 違停車輛3成
關於民事(車損,醫療費.) 就是 7/ 3分 ,你的損失自負7成,對方賠3成, 他的損失你賠7成,對方自負3成

關於刑事,你有受傷,對方吃上過失傷害, 一天折一千, 判三個月就罰9萬(罰給政府的)
.不交就關起來,對方如果不想吃過失傷害就必須和你和解.

所以如果你的醫療加車損是8萬元,加上過失傷害如果判5個月,你至少可以求償8*0.3 +15
約18萬,再減對方車損5萬, 就是可以再求償10多萬,
如果你的醫療加車損是6萬元,加上過失傷害如果判3個月,你至少可以求償6*0.3 +9
約10萬,再減對方車損20*0.7 萬, 你可能就是倒賠了,


但過失傷害是法官判的
車損也是因車而異,請自行判斷, 如上只是個人經驗, 請參考就好
題外話 前方靜止車 駕駛壞習慣就是不願煞停

要嘛直接切換車道 然後被嚇到(左後方來車速度更快 且機車一堆後照鏡是好看的)

說白點 整件事 違停有錯...但更多壞習慣導致台灣人不斷發生交通案件...

放慢確認左後方有無來車 再進行變換車道 <---難道真的很難嗎

更多的是直接切換 甚至連打燈都不打(機車一堆 男女都有)


今天好點 撞上前車 互賠 再好運點 打官司賠更多...

衰點 變換車道互撞 賠更多...最衰的就是直接出人命 一輩子毀了

台灣普遍來說駕駛觀念就是嚴重失敗........

更爛的是違規者還要求對方賠 什麼人家女生啦 我變換車道被後車撞 (對方直行耶)

硬要凹到雙方互賠....
百分比 去算

有責 但非全責
tina3987
在台灣酒駕..我開車跟酒駕的機車擦撞過..結果肇責還是我佔七成..他只被開一張酒駕罰單而已..警察跟保險理賠也是說 他酒駕跟肇責無關 他頂多被開罰單 事實跟我想像的不一樣
EnglishVeryFAQ
警方職責,當然還是依過失致死送辦,但警方並不是法官,但最後判決是法官來判。那有最後判決嗎?
個人認為告下去就是了!這種微婷的王八蛋就交給法官去驗證
一直強調,檢舉魔人是處理不了違規魔人的
只有重罰跟重判才能伸張正義
喔不,前幾天有一個外國人女婿打斷人家牙.......
好亂啊!我自己都錯亂了
回到主題
有關係就沒關係
沒關係就有關係
但是,沒關係的話記得要自己小心,張眼,在路上要像小偷一樣躲躲藏藏的怕被別人掃到
違停一般3成.
依影響成度增加.
若有讓他人完全成不及反應.
全部肇責.(法院判過).
你7 他3 信不信由你
想當年我也以為違停7或是全責
直到身邊有人撞上才知道我太天真了
小人族我必黑單,機車族不黑只懟。
你7他3
先去找間律師事務所諮詢吧...

這案子一看就覺得對傷者有利...

先找律師諮詢的最大目的是...

律師費不能太貴...大於求償費用就沒意義了~

這類簡單案件也不是每個律師都願意承接...

有些太忙的律師會故意大幅拉高費用~
違停導至閃避不急?
違停是因沒錯,不過為何無法提早因應??
如果該違停車是忽然之間急停,那的確是有可能造成閃避不急。
但如果是早就停在那,且靜止。
那是否有可能也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問題。

以上見解,當然還是以警察判定為主。樓主在這裏問,我想也不是要取暖,大家都會很中立的回覆。
有些可能逆耳,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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