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件事情就跟博愛座的爭議一樣。公共道路就像公車座位大家都能使用,一旦套上了禮讓的外衣就變成專人專用,不禮讓的人要面對疾風。我覺得禮讓是一種美德,但要求每個人都有美德是不可能的。今天沒有禮讓罰六千只是因為台灣有太多過馬路被撞死的人間悲劇,並不是因為誰比誰重要。但不少人似乎誤解了這個部分,反而上路自動把自己的等級看得比別人高。
CommonwealthB wrote:我猜他大概不是第一次踹車,他下次應該也不敢再亂踹了..至少會先看一下裡面坐什麼人才是被踹車誰都會很不爽的啦 !話說惡人自有惡人治 我也猜他大概不是第一次不禮讓行人了,下次吃到羹,他就知道要禮讓行人了惡人自有惡人治
CommonwealthB wrote:所以那四位下車的人是...(恕刪) 踹車的的確是現行犯,把人攔住沒有問題,但是不能動手,影片太暗與被請到旁邊,所以不知道是否有動手,是私下賠錢和解還是請警察大人來,就看當時他們想怎麼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