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第一步"重機=小客車"就是錯的,從這個點不管怎麼延伸都只會變得更糟
明明很單純的事情,機車就是機車、汽車就是汽車,只是要機車變正常而已
能自由左轉不強制待轉
車速分流而不是車種分流,快車道是"快車"專用而不是"汽車"專用
有一定馬力,能維持穩定高時速且安全超車的車都該能上快速道路
停車看車子車子大小決定能停的位置,占用多大的車格付多少錢
交通部為什麼能讓講邏輯的事情會變成這副德性啊?

skymoo 有路權的機車在全世界都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到了台灣就變成無法兩全的奢求?呱呱

Leonyang1603 你說的對!

chienlun wrote:
https://stat.thb.gov.tw/hb01/webMain.aspx?sys=220&ym=9201&ymt=11200&kind=21&type=1&funid=4110001&cycle=41&outmode=0&compmode=0&outkind=1&fldspc=2,3,&rdm=R91165
112年 機動車輛登記數 違反件數
機車 14,545,338 1,618,250
汽車 8,590,732 3,984,324
我只說:
舉這甚麼爛資料,也不看看資料的適切性與完整性。




第4、5點,看得懂什麼意思嗎?
功課做足點~
另外~機車裡的大重機為什麼不分出來獨立討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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