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風凱特 wrote:要拿現金,就跟對方保...(恕刪) 小弟剛剛和解一起車禍,對方高速公路追撞我車,我跟內人頸椎拉傷,戴頸圈帶了快一個月,我是兩年新車,修了二十幾萬,先用我的車體保險支付。 但是這以外的事故車折舊,我方保險公司不給付。不過後來我們還是透過第三方鑑價機構出具報告後跟對方拿到了費用。 因為判賠的案例不少,保險公司要賠多少不是重點,畢竟賠付的金額不是保險公司說了算。而是要雙方議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