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積分:22278分
文章編號:89235597
歡迎光臨MY縫 wrote:
行人號誌燈為紅燈,行人路邊站著沒闖紅燈,結果被開未禮讓行人?
騎車開車的以後在路上自己小心
收到罰單去申訴沒過,警局打來讓一個不是警察的跟我解釋
回覆就是霸王條款,不然就去打行政訴訟
--------------------------------------
這是鶯歌八德路跟中正二路交叉口
被後方車輛檢舉未禮讓行人
這條路口沒有紅綠燈只有閃燈
我方為閃紅燈,本人記錯以為閃燈是減慢速度,所以沒有停車再走是我的錯
開我這條沒問題
有問題的是,行人號誌燈為紅燈
對,就是紅燈,不是閃燈也不是綠燈
不用再懷疑為什麼閃燈路口,行人號誌燈會紅燈
我不知道,當時就是紅燈
一定有人會說要禮讓,因為行人站在斑馬線上
其實行人沒站在上面,是站旁邊
但爭這個沒意義
通行在斑馬線上者,就算是闖紅燈也要禮讓
請問該行人連行都沒有哪來的闖?
假使他闖紅燈並"走"在斑馬線上,那開我未禮讓行人OK
還是現在闖紅燈的定義廣到連站在斑馬線旁邊都算?
有人會說,行人那樣子一定是要過馬路
喔!? 那我當下覺得他等紅燈哪裡有問題?或是說他可能在等家人來接阿
你的以為就是以為,我的覺得就不是覺得?
就是因為駕駛不會通靈,所以才依照號誌行進不是嗎?
現在連號誌都不能信,那到底要交通號誌幹嘛
我也說這行人觀念很好,就算想闖紅燈過馬路也知道要等沒車才能過
反正看得懂就知道我在說啥
若是霸王條款可以無限上綱成這樣
那改天找條大馬路口等紅燈,腳踩斑馬線開錄影,再裝模作樣左看看右看看
回去就可以把路過的車輛全部檢舉了
一個完全沒佐證的帶風向"農場文" 就釣出來一堆不尊重行人生命安全的駕駛三寶

有沒有去過"先進國家"看人家是怎麼"禮讓行人"的?
全世界都有所謂的"行人帝王條款"
只要不是行人突然闖紅燈穿越馬路, 從路旁衝到車前, 這種讓駕駛人無法反應的情況
你在斑馬線上撞到行人 絕對你錯比較多 (因為行人會受傷 坐在車裡的駕駛不會)
不僅會坐牢 還會賠到傾家蕩產
還扯甚麼停下來後面車會撞倒你?
你經過行人穿越道時速會有多快?
又不是緊急煞車 為什麼後面車會撞到你?
(根據法規 有保持安全距離 就算緊急煞車 後車也不應該撞到前車)
就都是藉口而已
不想停下來 "浪費"那區區的幾秒鐘
就跟很多闖紅燈的人心態一樣
我的幾秒鐘值幾十萬
別人的命都不值錢
最好你一輩子都用小跑步過馬路.........

個人積分:2043分
文章編號:89235832
小惡魔新聞台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