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收回路權,倒不如加重罰則!

為一個"不排除收回路權"的假議題,討論半天,
開一堆文章打仗.
真的很辛苦.
xavier wrote:
對於回收路權,已經有太多的文章(及筆戰),我就不在這邊過多著墨於贊成或反對

或許,加重罰則是個不錯的選擇

小弟贊成 ~

回收路權對守規矩的人不公平 ~

應該收回不守規矩的人的路權 ~
Akulamaru wrote:
要是比爾蓋茲在芬蘭超速不知道要罰多少?XDDD

不過這樣的話,沒收入的要怎麼算?罰個最低消費嗎?

沒收入還是可以服社會服務的勞役。

不過沒收入應該也買不起重車了....
台灣的道路和交通法規的落後,如果重罰去解決交通問題!

就是擺明跟人民搶錢!
Sallen wrote:
台灣的道路和交通法規...(恕刪)

道路爛 法規爛 >沒錯!

駕駛人不守法>加重罰鍰也沒錯!


但兩者如何平衡是官員要花腦筋去想的,不然繳稅是幹啥用的!

不用頭腦直接禁或廢,錢那麼好賺?還有民眾支持?那政府官員小學畢業就可以當了!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xavier wrote:
美國是機車/汽車罰則幾乎都通用(幾乎而已),但台灣真要施行,非常有難度...
*阿婆買菜時機車亂停,叫她繳上萬的罰金...村民可能會包圍派出所吧

這有什麼不對
年輕人違規罰1萬是活該
老人家一樣的違規事項罰1萬叫可憐?
現在罰單還可以分期付款
台灣就是這樣
人情擺第一才搞到吃這個也養吃那個也癢
不然就像樓上講的跟芬蘭一樣
用所得的百分比來訂罰款
如果沒有收入資料
就以公共服務來折抵
如果是受扶養人
就找扶養人的收入來決定
並且適用各種車種
就是有人罰不怕,家裡有的是錢,又愛危害他人生命,最好全部路全都收回,該死的飆車族
米咖 wrote:
道路爛 法規爛 &g...(恕刪)



要加重罰則之前,建設跟制度要完備!

不然,就是擺明挖坑給人民跳。現在的台灣,不就是這樣嗎?


哪個路段容易車禍,政府只會降低限速,而不會檢討道路設計。

本來可以快速通過的路段,常走的老手因為那些限速就慢慢龜爬,造成交通壅塞!

外地來的新人,快速通過,條杯的業績就有啦!


只要有路口就會設個紅綠燈,真不知道裡面是住了什麼人物?

小小的巷弄也弄個紅綠燈。造成交通壅塞!

再設個照相機,條杯的年終就有啦!


這樣的情況下,條杯只會開單而不會疏導交通,加重罰則。是陷民於不義的行為!

更是圖利特定人士的行為!


現在大型重機的議題,沸沸洋洋。一個官出來說不排除收回路權,就證明了交通機關的無能!

因為他不會管,一個官員說他不會管!那還坐在那邊幹嘛?不趕快滾下台?

這樣爛的交通管理,還要加重罰則的建議,實在不能苟同!
sammie wrote:
阿婆騎身份證都沒在怕...(恕刪)
haha that's funny! btw, 晃神的行人, 駕駛(管他是兩輪, 四輪還是更多輪的)...and of course阿婆才是交通更混亂的禍源吧?!
life is racing and everything else is waitin'!!!
kimo21109 wrote:
就是有人罰不怕,家裡...(恕刪)



什麼車飆車就收回什麼車的路權
那到時可能只11路可以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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