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時禁止停車標誌可以臨停嗎?

警笛響三聲就直接來開單?
有沒有行車紀錄器車子停止前到停好的時間以及警察開單的時間?
有開單時錄到的聲音也可以讓大家聽聽
很多時段禁停的標誌,以開車駕駛的角度都不易發現。

當然,很多通標誌常被路樹擋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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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覺得時段禁停的車格,比累進收費,更能提高車格週轉率。
joyce_c wrote:
請問圖中限時禁止停車標誌的限制時間內(16~20)在旁邊的黃線可以臨時停車嗎?還是完全不能臨時停車?
那在多遠的距離內這個標誌有效?
因為今天臨停時被條子開單了,我事先不知道隔一路口有禁停標誌,單子是寫「在禁止停車處所"停車"」,我當時有問他不是應該在單子上寫「在禁止停車處所"臨停"」嗎?他回我說前面有標示這時間禁止停車。
因為我看是黃線完全不知道連臨停都不行,會不會單子上寫"臨停"會比"停車"罰得比較輕?有機會申訴嗎?謝謝!

圖片是回家後看 google map 找到在隔一巷道路口有限時禁止停車標誌
路邊是黃線
舉發的條例說明


禁止停車的話是可以臨時停車的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earchContent.aspx?pcode=K0040014&kw=%E8%87%A8%E6%99%82%E5%81%9C%E8%BB%8A

仔細看你的敘述
「...隔一路口有禁停標誌...」
不知道你這個隔一個路口是有多遠?如果跨路口的話可能跟你停車位置也沒有相關了

另外依據你的圖片
警察開的是「第56條1項04款 在設有禁止停車標線之處所停車(在劃有黃 線路段停車)」
所以開的也是你「停車」的行爲而不是你「臨停」的行為
警察認定你是停車而非臨停

臨時停車定義:
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推測你可能有下車或是停超過三分鐘了
fruits0800
車不能熄火,人不可離開,開啟雙黃燈,限停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圖示上面都有寫時間,停超過三分鐘=停車,加上警察車都響三次還不開走,你有看到其他車跟一樣這樣停嗎
我曾經在網路上有看到一種可以為所欲為的汽車品牌,難道......
NO
joyce_c wrote:
請問圖中限時禁止停車...(恕刪)

標誌內標示的時間禁停,其餘時間隨你停,而且免費。
在台灣的常識
1.禁止停車=可以臨時停車
2.臨時停車VS停車,是不同的
這就是台灣特色的交通樣態,我方便,最重要
strayvet
這觀念已過時,限縮檢舉新法實施後,只要警察沒有到場,大多數禁止停車=免費停車。[冷笑]
jsmz
悲,就是自己方便最重要😆
joyce_c wrote:
那在多遠的距離內這個標誌有效?

就該標誌位置,猜測應該是該路段範圍




話說回來,圖中都屬車道,並無所謂路肩。就個人理解應該全時不得停車,
設置特定時段之禁止停車標誌表示在規定時段外停車於最外側道路是允許的嗎

依規則是可以臨停, 三分鐘內車不熄火人不離車保持隨時開車狀態。
但警察來了沒開走, 鳴笛三聲也沒走, 他下車了, 還是不走。
這是在挑戰他執法的決心, 所以他開單寫的違規車事實是停車不是臨停, 就是要堵住申訴成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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