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禮讓行人罰款再加重!駕駛釀禍最高罰3.6萬、吊銷駕照5年…「在斑馬線被撞是國恥」上路時間曝光

大家不覺得未禮讓行人法則加重,開車的人變乖很多這成效是有目共睹的

現在變成行人在帝王條款保護下看手機慢走-未快速通過-刻意耍寶玩弄駕駛,應該駕駛跟行人的罰則比較辦理行人是不是也會變乖了!也會開始快速通過,不敢闖紅燈了?
禮讓行人、行人優先
這沒什麼不對!


問題是當你行進間距離斑馬線不到 5公尺時

行人給你突然從紅磚道衝出來

你開過去,運氣不好被人檢舉

你急煞,又剛好停在斑馬線上,此時 AI又是沒在客氣的



轉彎避免撞到行人別無他法,就是要轉頭偏頭看清楚再踩油門
唬唬生瘋
科技執法還是要經過人的審視,不是直接開單
Angel9999
人審視完還是會開吧
1.致輕傷者處1萬8千元罰金,並吊扣駕照1至2年,應該改為先賠償傷者紅包1萬8起(壓壓驚),醫療費實報實銷! 在罰金1萬8千元,科技執法可以直接取締 or 監視器舉報也可! 因為現在的危險駕駛(尤其是4輪)比例真的是高!
政府罰金也只會進國庫 ~ 無山小路用!
2.倘若釀重傷、死亡事故者,最重將處以3萬6千元罰金,且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考領。直接鞭刑 ~ 不是最有效果!
3.之前電梯的技師有說過:每一條安規都是用傷亡來建立的,交通部這樣的見招拆招的消極做法! 要死多少人才會痛定思痛的嚴懲! 遇到車禍 ~ 統一 ~ 你騎(開)太快了! 限速(測速桿)+科技執法!
4.只可惜4輪駕駛撞不對人! 如果撞的是立法相關人員(家屬) or 政府高官(家屬),有切身痛才會嚴格立法! 不然這些罰責都是雷聲大雨點小的做法!
YSL30
壓驚費18000?,那專門碰瓷的就變的更多
Gabriellin
交通部做什麼改善都會一堆人反對,因為違法違規才方便,被抓到罰鍰還比守法的成本低,交通部官員又不是傻子,當然知道做了會被罵死,就只看KPI來改。
hch2006 wrote:
一下訂太重, 01飆仔都會受不了, 所以還是逐步加重就好了.


這應該算是第一步而已
酒駕罰責就已經是調了好幾次
依台灣人的陋習,可能還會再加重的
與其慢慢加,不如一次加到頂
不然一直修改罰則很浪費行政資源
交通部部長是嫌國旅還不夠爛嗎?!
難怪老百姓寧願出國也不願國旅~
jenhoxen
他的KPI可能不算國旅
huang635555
交通部只負責補助
唬唬生瘋
Shuuta 哪個國家可以不用擔心的??每個國家都有闖紅燈的行人
danny7892
c.c.0110 我對法律沒那麼清楚,只是有看到這則新聞,感謝告知,已修改
相對的行人闖紅燈也應加重處罰,罰個7萬6不為過吧
再附帶加上賠償動力機械駕駛者的一切損失,應該也很合理吧
Angel9999
國庫需要你,國民通通都是弱勢啊,道路使用環境不好,需要全民買單
SEAN-SHEN wrote:
相對的行人闖紅燈也應加重處罰,罰個7萬6不為過吧
再附帶加上賠償動力機械駕駛者的一切損失,應該也很合理吧


請您肉身在行穿線上跟四輪大爺用時速60撞擊測試看看,撞擊後讓四輪大爺直接GG,證明行人闖紅燈實在危險,重罰合理啊。
Gabriellin
為什麼不同車種、行為人違規處罰的代價不同?自行車、白牌機車、四輪、大型車都有不同罰則?按照造成的傷害程度來罰,應該很合理吧。如果行人跟車輛相撞,行人大多撞贏車輛,造成後者嚴重事故,這樣才要重罰行人
Gabriellin
主張重罰行人,當然要提供理論與實驗數據來證明成效,所以行人跟車輛對撞實驗做下去,就知道罰行人7萬6合不合理、有沒有效果。
如果要行人平安 就設行人專用號誌
保障行人安全

交通部加重刑罰只製造了對立 行人出車禍是汽車的問題 不關他的事 但事實上是你不設行人專用號誌啊

想交通順暢不設行人專用號誌又想撇清事故關係 不知要說什麼

你真的覺得加重刑罰就不會出車禍 那紅綠燈還需要嗎 例如加個規則 東西向的車要讓南北向的車 不然重罰 但你們覺得可能不出事嗎 怎麼可能靠禮讓 一定還是要紅綠燈
要行人不出事 要設行人專用號誌

如果設立行人專用號誌
優點:行人慢慢走不會有被車盯著的壓力,每個左右轉車也不用降速
缺點:可能讓交通壅塞 但這是交通部如何規劃的事
影響:如果交通壅塞 大家會怪交通部

如果是要汽車停讓行人
優點:
缺點:左右車轉停下來看行人 行人慢慢走 車和行人對立
結論:交通部製造汽車和行人對立 出車行人會怪汽車 不會有人怪到交通部
但事實上不就是你交通部不設行人專用號誌才出事嗎
有記者問陳世凱
若是行人違規肇事,是否也應提高罰則
結果這斯竟顧左右言他,不敢正面回答
只敢說駕駛的部份
Lonely00
酒駕的都不管了,詐騙出現幾十年了,有立法管過嗎,
jenhoxen
只有想表現,哪來真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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