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成大癲癇暴衝撞死人事故,未達成和解,一審判決10個月

如果談成和解,緩刑機率又更高了,撞死人可以不用被關台灣真的很為犯人著想
narcissus_tulip
犯罪天堂[偷笑]
癲癇患者真的是路上不定時炸彈,
真的不知道為什麼沒有立法禁止癲癇患者上路。
u9431030
你要問前部長林佳龍,他任內修法放寬的!
有政府 會做事 除雜質 好安心
這真的是
douglas7122 wrote:
癲癇患者真的是路上不...(恕刪)


醫學觀點
有在控制下的疾病是否達到無法操作車輛機械等等設備?
癲癇只是此次的成因之一,至於是否為主因新聞沒提就不得而知了
個人以為若有依照醫囑進行服藥且操作車輛時身體並無不適,斷然將特定疾病歸於無法駕駛實在太過了
就如同有些感冒藥(抗組織胺)服用說明都會特別提到服用後勿駕駛操作車輛機械設備
而有潛在心血管疾病風險族群是否也要禁止?
回到案子本身,判決應該看肇事者是否遵照醫囑服藥及當日身體狀況,也就是交通帝王條款“應注意未注意”...
老年化社會已經無法避免,很多老年化疾病及行為造成事故屢屢上新聞版面,主政者應進行相關法條(保險法)及科技化防堵措施(例如安裝AI斷油...)的實驗驗證才是改善問題之道,而不是今日公祭明日忘記,任由社會對立衝突...
pc8801
有相當可能的累發性會隨時爆發導致身心失控症狀的本就該完全禁發駕照
ODE
以此論點,心血管疾病病史乃至於過度肥胖的是否也要廢止呢?健保紀錄常感冒的是否該禁止呢?近視者眼鏡有滑落風險是否該禁止呢?太多類似狀況可以去禁...
10月比我爸的事件還多判一個月,我爸走人行道過馬路被撞死,對方也才判九個月,且還是一個無敵星星,全身上下無財產,更慘的是警察還說因為監視器斑馬線被東西擋到,不能說我爸在斑馬線上,所以不開單吊銷對方駕照(車禍鑑定跟刑事判決都說是未禮讓行人過行人穿越道噢),直到去年對方都還在超速被扣點,下一位倒霉蛋不知道是誰。


pc8801
這不是鑑定結果都說了行人無違規無肇責了,這是收紅包還是被關說了吧?
pc8801
我只能說你家可能被唬爛了,不管民事刑事全都先找律師就對了.
就這樣..10個月, 人命真TMD不值錢...
過失致死在台灣都判的有夠輕的。
在沒和解的情況下很少看判二年以上,幾乎都一年左右。

不虧是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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