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tp wrote:很難,自己都沒注意到...(恕刪) 地上的線要看 要順著規畫的車道走,跨車道要打燈地上還有指標 給 往前、左轉、右轉 車道用 地上還有參考數字 要你別超過,也別太慢所以開車不能不看路拿到罰單之後,應該不會再很難注意了吧不適應就別上去傷害自己 (對著幹 你肯定輸的)
不用想那麼多 wrote:文章寫那麼長,就是不...(恕刪) 我第一時間就先繳罰款,並沒有要卸責。客觀上我是越線,但主觀上我並沒意識到,因為我不是完全直行,也不是貪快截彎取直。規定是如此,但個案是否適用,本來就有討論空間,不是全部都應該一分為二。既然有幾位如此大義凜然,相信本身無論何時何地都有專注看路,從沒有違規記錄,究竟是真的完全守規定還是運氣好沒被舉發,只有自己知道,希望幾位遇到正義魔人時,也能釋懷沒有怨言。越線就等同違規,那就這樣吧。
navywillis wrote:這邊我常騎,沒有跨線...(恕刪) 或許是我的問題,今天上班經過,仍然看到不少車輛都跨線。這讓我想起很久以前大四時,某週六爬完七星山回程騎車下山轉彎行經以前的星巴克附近滑倒,當時膝蓋磨破皮,牛仔褲也破了,還好車速慢,受傷不嚴重。當我自行站起來時,聽到前方路旁施工的工人互相說到,不知哪輛車漏油,看又有人摔車。當我忍著疼痛把車牽到路旁,時值中午用餐時間,一位目睹我滑倒過程的不知名中年男性路人手提著便當,走過來跟我說,手指著巷弄內的派出所,要我去請警察過來處理地上油漬,避免有人再滑倒,然後就離開,我把車放在路旁,走到派出所,看到警察邊吃飯邊看電視,我跟他說明狀況,他只回說知道了,等下會去處理,就繼續看電視吃飯,我才回到巷口跟雜貨店買礦泉水沖洗傷口,老闆娘看到我受傷,拿把凳子讓我坐下,也提供乾淨的水給我清潔。這回的苦主是我,我每天上班幾乎都會經過,無論颳風下雨,其中一張被民眾檢舉的那天還下著大雨,要如何期待每次都能注意到自己是否跨線,如果我的駕駛行為是為搶快或已造其他用路人困擾或危及其安全,那我活該,現在被檢討的反而是我,檢舉者的惡意倒被忽略,句句事不關己,言之鑿鑿自己從未違規,就像我之前遇到上述摔車的情形,周遭的人沒有正視並協助解決問題,吃瓜看戲,覺得反正倒楣的不是我,沒有同理心,罰金都繳了,也只能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