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行人拿翹走個路不知道在囂張啥的,有的還在那邊要走不走的還在看手機
關掉鬧鐘再睡
真的蠻不OK的,就像車子開超慢然後路口黃燈再給你加速過去
我問你車到撞人是車會痛還是人會痛?
覺得行車地獄你隨時可以下車用走路的
打不贏就加入

歡迎體驗走在斑馬線提心吊膽的感覺
關掉鬧鐘再睡
我會開車也會走路啊.....
市區一律限速30就對了

然後測速那個到底是誰去採購了一堆誤差10公里的垃圾這必須先抓出來

為什麼其他國家就可以超速1公里就算超速?

而這也間接養成了台灣人習慣超速的不良習慣
沒問題啊,大家不論走路或騎車開車,都很守法呢.....
行車地獄頂多只是浪費一點時間跟消耗金錢而已

行人地獄失去的是生命,誰賠得起?
只要一個家庭有人不幸遇到,就是直接破碎

6000?
拜託那些過路口跟斑馬線
不減速的駕駛檢討一下自己好嗎
pc8801 wrote:
市區一律限速...(恕刪)


市區30? 是為了什麼情況呢? 是為了行人?

市區已經有紅綠燈了 大部分人都遵守紅綠燈
被撞的路人的大部分也是因為被同是綠燈的汽車或摩托車撞到

應該是人車分流 而不是把大家都搞慢

我們一直被導向只要出問題 不是汽車 就是 行人 的錯
但也有可能是設計道路的政府的錯
也就是你一個車禍 你應該考慮
汽車 行人 政府
三方面
阿彌陀佛 不入地獄 誰入地獄 帝王金剛不壞 超渡眾生

關掉鬧鐘再睡 wrote:
行人條款一陣子了不論...(恕刪)


台灣人就是:
當你走路時,你就會說行人地獄。
當你開車時,你就會說行車地獄。
台灣最大問題就是人口過多.....
炸一炸...留個300萬人就夠了..
4u09
要不然彈個手指更快
直行綠燈,如果車輛撞傷斑馬線上行人的 罰責太低這才是 實際原因。
如果這撞傷先罰個幾萬 + 蹲兩個月 ( 不得易科 、緩刑 ),這樣子應該有用多很多

同時行人違規闖紅燈被撞死傷,車輛也要同理完全免責

這樣才相對合理!

酒駕也是,罰責太低 ( 金額是一回事) ,酒駕至 死傷,進去蹲幾年起跳 ( 不得易科、緩刑、假釋 ) ,也應該堆嚇阻酒駕更有幫助。

關掉鬧鐘再睡 wrote:
還是真的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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