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y48816 wrote:
汽車違停犯濫
機車佔用騎樓
缺乏人行道
用路人想要改善,但畢竟只是路人,沒有權利
而執法不周的原因常在於
居民都會說「地是我家的」「路擋在我家門口」
里長、議員都會先挺居民
交通局警察局承辦都是外人,硬管就是不與民所苦
議員都有可能是未來的立委、未來的市長
他們只會把公務員當小弟使喚
我認為中央要做的事情不是年年公佈大執法
因為執法成效因地區而異
什麼紅線黃線與臨檢點都還是讓地方自己亂設定
內政部應該盤點多少道路佔到私有地或是擋到出入口
以及協助交通部制定法規,還路於民
道路回歸純公有,要管理就單純多了吧!
有時,行人地獄是當地政府自己製造出來的
原本很寬敞的行人專用道,現在是滿滿的腳踏車

原本很寬敞的行人專用道,
分給腳踏車專用道,U拜停車格,
行人只剩下1/5可以使用

綠色油漆行人專用道



好大一個變電箱,好不容易移除了

嫌行人走的太順暢,再給你一個更大的換電站,
行人走在行人專用道上,記得給我閃開。

收歸國有?
如果當地警察不好好執勤,也是沒用的
大安森林公園,每次週日去慢跑,都能看到幾十台汽車紅黃線違停。


警察少巡邏,巡邏不開單。
除非110,勉強開一張。
開完馬上閃,絕對不停留。
前方又違停,110沒講。
紅燈加逆向,當作沒看到。
只想做的事,速回派出所。
冷氣手搖飲,這才是勤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