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boywind wrote:恕我沒看完!有違規可...(恕刪) 這種拍攝車檢舉人標題應該寫,【人不犯我,我照樣犯人!】單第二台小車上交流道匯入,拍攝車是後車不禮讓還逼車,是拍攝車該被檢舉吧!國道高速慢車道是要禮讓從右側交流道匯入車的,扭曲自我解讀交通法規還能沾沾自喜!把他車逼到去壓白線還檢舉對方,這是畜生吧!開放不具備檢警證照者檢舉,實為頭殼幾康的恥政!就是會有這種己身不正還瘋狂檢舉他人者!建議立法讓這些人去考照,順便請精神科鑑定ok!!官方發照,至少檢舉也才有些基礎!自己可以點燈,拉的幾噗賽都香!到底是吃啥長大的!
cll2005 wrote:樓主的意思 影片第二案例, 對方不應該讓你樓主好像問題比較大 阿福的網宅II wrote:國道高速慢車道是要禮讓從右側交流道匯入車的,扭曲自我解讀交通法規還能沾沾自喜!把他車逼到去壓白線還檢舉對方,這是畜生吧! 天啊.......這裡是國道三號南下164公里處。拍攝車在左側車道,違規車輛行駛在右側車道。拍攝車直行,違規車輛要向左跨越白虛線.....知道這叫什麼嗎?這叫變換車道。直行車輛要禮讓變換車道車輛......你確定?就算拍攝車輛行駛在高速公路外側車道,被拍攝車輛從右側交流道匯入。我們問問國道公路警察局該怎麼做?
iijima_ai wrote:cll200...(恕刪) 右側車道路都到盡頭,而且右側車剛上交流道還是在拍攝車右前,左後方不禮讓硬逼右側車去壓線、還檢舉對方,不是自以為是腦洞大開!即使右側車左切不打燈,若有違規被拍是一回事。但左後不禮讓上交流道車輛還逼對方車,本位過重的無德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