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ied1904 wrote:
1. 左車有打右方向...(恕刪)
以下是我認為的,並不一定全對
1.左車打方向燈只是善意的提醒,就算不打也沒有違規。因為在路口並沒有車道線,就沒有變換車道的問題,自然不需打方向燈
2.不用,路口並沒有車道線,自然不適用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的罰則,當然,打方向燈可以更好的提醒其他用路人,以避免車禍。
3.不一定,要看碰撞的情況。
台灣的路口,並不是依一般習慣以直線行進為原則
而是要看標線及車道情況而定
有空去看看台中的復興路,跟本案一樣
內線直走就進到左轉車道了,必須在路口右偏進中間車道才是合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