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廣告

行人過馬路,被公車輾過,送醫不治,更新另一視角

交通部和北市府每天都派幾個官員去斑馬線走幾趟看看
停看聽根本幼稚園就教的東西
那些不看路,甚至還有划手機的
我不管你路權、斑馬線、綠燈....收掉都是應該

行車有行車的責任,路人也有路人的責任
作為一個關心交通的人,一定會思考:為什麼? 如何解決?

我的看法及解法:
1. 斑馬線不要設在十字路口, 向後退 50~100公尺甚至更多
行人不會被汽車A柱擋到,內輪差...
2. 紅綠燈不要面向對方,而是面向同方,並且僅開放 10秒左右,類似捷運開門 10秒
此時行人是一群的走,而不是陸陸續續零零落落的過馬路,汽機車容易看到,
2. 幹道旁與路邊行人專用道(低速 5km/hr以下) 應作柵欄隔離
阿娘偎...
鐵牛CEO wrote:
聽起來很簡單但是政府...(恕刪)


官員和人民想法是不同的

要看到汽機車禮讓行人的部份
才能跟外媒誇口說行人地獄變天堂了(我交通大部政績)
未禮讓罰金收入增加的部份,故事率越高更有理由提高罰金
所以你看行人遭撞統計數越高,官員們越興奮(皮哭肉不哭)
都是提高罰金因應

你人車分流用路人都安全了,他們怎麼搞?
已經說了很多遍了..

在台灣 只有 人 車 號誌 完全 獨立分開 才是正解

這樣還出車禍 就是有一方100% 過失

不要指望 別人禮讓 在低素質的台灣 是玩命..
npnpnp1979 wrote:
已經說了很多...(恕刪)

本來就是
行人綠燈被撞死也不能無責
擋到我四輪大爺的路了啊
除非分離啦
NeverGiveUp!! wrote:
我不是要檢討被害者,...(恕刪)


認同,有些行人太沒有危機意識,加上現在法規又以行人為大,也讓更多人覺得想過就過、邊滑手機/聊天邊過也不打緊,導致憾事發生
昨天運動時
經過中華路與馬卡道路口
綠燈走在斑馬線上
正要通過中華路
在斑馬線上
我一定會左右看
甚至稍微回頭看
好家在,稍微回看
發現一台RAV4左轉時應該是沒發現我
直直朝我撞過來
我趕緊停下,嚇得不敢續進
而那一台RAV4
就在斑馬線前緊急的煞住..
當下想要破口大罵
但忍住了
還好沒漏尿....
更新另一視角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